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50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1〕6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 (福禄水厂)取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50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1〕6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 (福禄水厂)取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重庆市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福禄水厂)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禄水厂位于梁平区福禄镇四安村,年取水量为151.6万m3/年,供水能力为5000m3/d,主要解决福禄镇、石安镇、曲水镇及周边村社居民供水问题。
二、取水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九龙村汝溪河支流福山河、梁平区福禄镇阳光水库涵卧管及丁家槽水库涵卧管处。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取水水源为福禄镇九龙村汝溪河支流福山河、丁家槽水库及阳光水库地表水,出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通过取水水源典型年调节计算可知,各取水水源在保证生态水量前提下可向福禄水厂提供151.6万m3/年的生活用水要求,供水保证率95%,水源水质可靠、水量可满足用水需求。
四、退水水量及要求
本项目年退水量为76.6万m3/年。场镇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后,由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汝溪河干流左岸。
五、取退水影响
福禄水厂扩建后年取水量为151.6万m3/年,水厂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其他用水户造成影响。2030规划水平年,本工程退水主要由场镇生活公共建筑和农村生活退水组成,总退水量为2098 m3/d,由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汝溪河干流;农村生活退水为875 m3/d,由旱厕收集后分散排放。现状福禄污水处理厂和石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合计为1600 m3/d,能够容纳规划年场镇生活、公共建设退水要求。
六、取用水计量和节约用水
采用取水管道安装超声波流量计作为计量设施,确保该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实时监控实际取水量,并按月或季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在供区推广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进行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使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相关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其它要求
(一)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执行,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有关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局同意。
(二)每季度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费并向区水利局水资源水保科报送取水量及交纳水资源费情况,并将缴纳水资源费收据的复印件及时报送区水利局水资源与水保科。
(三)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法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