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65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1〕9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七涧河供水有限公司 盐井口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65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1〕9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七涧河供水有限公司 盐井口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梁平区七涧河供水有限公司盐井口水厂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龙溪村,年取水量为606.5万m3/年地表水,日最大取水量为21600m3/d地表水,主要向屏锦镇、聚奎镇、回龙镇和周边村社提供生活用水。
二、取水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龙溪村,盐井口水库库区浮船处,坐标东经 107°31′39.35″,北纬 30°37′8.34″;左柏水库主坝取水塔处,取水口坐标东经 107°29′3.13″,北纬 30°33′57.00″。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项目取水水源为盐井口水库和左柏水库。其取水口河段稳定、水量充沛、水质较好, 取水水源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指标要求,符合给水厂源水水质要求。经常规净化处理,其出厂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可供生活饮用,因此,项目取水水源合理可靠、可行。
四、取退水影响
根据分析取水用水均满足规范要求,不会影响盐井口水库和左柏水库原设计功能任务;退水主要包括厂区生活用水经污水收集处理后供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污水由盐井口水厂污水管网集中汇入屏锦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回龙河干流、七涧河支流聚奎河和回龙河支流回龙场河。 因此,对该水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对下游取水户的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影响。
五、取用水计量和节约用水
采用水厂进水口2组电磁流量计作为计量设施,确保该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实时监控实际取水量,并按月或季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在供区推广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杜绝使用非节水器具,增设计量设施并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管理系统。相关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用水应实行有计划供水,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其它要求
(一)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执行,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有关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局同意。
(二)每季度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费并向区水利局水资源水保科报送取水量及交纳水资源费情况,并将缴纳水资源费收据的复印件及时报送区水利局水资源与水保科。
(三)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法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