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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1-26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密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职责任务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立足于水利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办理指南,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一是减时间。承诺时间压缩比达到87.38%。二是减环节。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河审批等由政策法规科直接负责,对应科室提供技术审查,由区水利局法定代表人,授权窗口人员(首席代表)现场办理审批手续,后续完善审批内部资料。三是减材料。按照“申请材料、各类证明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材料,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四是减跑动。动态调整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将8个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真正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即来即办。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切实保障涉水行政审批“便民、高效、公开、廉洁”运行。

2.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

3.深入推进河长制。紧紧围绕《重庆市梁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构建了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重点开展了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工作,全面加强河库管理,使河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后继续有效、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依法公开、公示。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决策前的协商、谈判、征询和研讨等重要环节。聘请文才律师事务所唐勇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的重要作用。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对全区主要河流、水库等水利工程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确保水事环境稳定、工程良好运行。2020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巡查3915人次,出动执法巡查车次1334次台,出动执法巡查舰艇772次,巡查河道 1373公里,巡查湖泊水库面积953平方公里,调查处理水事违法案件13起:一般程序2起,简易程序11起,共处罚款2.7万元,无一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音频、视频监控等电子技术手段,行政执法影音资料实现自动采集、安全传输、长期保存,行政执法影音记录与执法流程、案卷等数据记录相关联,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3.邀请有关专家对行政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及执法实践和文书进行专题授课,以案例教学的方式将理论知识与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水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4.水行政执法信息全部通过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上报、备案,水行政处罚案件均已上传“信用重庆”进行公示,基本实现信息公开化、信息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案件全部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签、处罚、结案。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贯彻实施意见和区委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开展提醒、约谈,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的效果。全年无一起信访举报,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2.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制定了区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证本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严格规范行政应诉标准、流程,细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坚持工作做在前面,注重矛盾事前化解。

2.严格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改革大局稳定。2020年,我局共受理群访信访73件,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9件,按时办结率100%。建立完善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定期预判分析可能出现的水事纠纷,把纷争处置在萌芽状态。

(九)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局机关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会议进行学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学习考试,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网络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各项行政工作依法开展,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水利志愿者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人口密集区、学校、用水单位等地设立宣传台和咨询点,发放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疑问,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拓展宣传的覆盖面,让“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由于我局水行政执法支队人员不足,而执法范围非常广,加之现在的水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执法人员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

2.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力度不够。常态化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水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3-4月的“水法宣传月”期间开展,常态化宣传相对不足,宣传方法手段比较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策划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让法律知识、法治理念的传递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百姓,营造和谐良好的法治氛围。

2.严格保护水环境。以“河长制”为抓手,以贯彻实施《重庆市河长条例》为契机,对行政许可项目和河湖水质健康跟踪检查,加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水环境。

3.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保证水政监察队伍基本力量,同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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