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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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如何管控?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控,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测平台进行监管。

(六)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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