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 |《梁平区农业用水权改革制度》
日期: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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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梁平区近期出台了哪五项农业用水权改革配套制度?

答:梁平区被确定为2025年全国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区,

为巩固和深化我区改革试点成效,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一套规范农业用水权分配、交易、回购、监管全流程的管理规则,推动构建节水有收益、交易有规范、监管有力度的农业用水管理新格局。2026415日,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正式印发了《梁平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区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区农业用水权交易规则(试行)》《梁平区农业用水权回购管理办法(试行)》和《梁平区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问:农业用水权是如何进行分配的?谁可以分到水权?

答:根据《梁平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农业用水权实行分级分配制度:

  一级水权:由区水利局根据各行政村的灌溉面积、种植结构以及用水定额,核定并分配到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水利局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生成电子权属凭证(水资源使用权证),实现权属在线管理。

  二级水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获取的一级水权,按照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用水定额,细化分配到本村内的农业用水户或用水组织(如用水大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并将分配结果报区水利局和灌区管理单位备案。

.问:农业用水权变更情形及处置方式

答:土地流转: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其相应的农业用水权一并流转使用;用途改变:如果耕地改变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其原有的农业用水权将由原用水权属凭证发放单位无偿收回。

.问:农业用水权证有效期及到期了怎么办?

答:水资源使用权证(农业用水权)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五年,但不得超过灌区管理单位的取水许可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45日内,用水权人需要向区水利局申请延续换证。

.问:用水权交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在哪里进行交易?

答:根据《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

1. 交易标的:用水权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如:一级水权、二级水权)明确获取、且实际节余的农业用水权指标。

2. 交易平台:必须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进行。

3.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协商或通过竞价确定,可以综合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成本等因素。

.问:哪些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水权交易的?

答:以下情况严禁开展水权交易:

1. 用水权归属不明确的;

2. 拟交易水量超过用水权结余量的;

3. 存在违规取用水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

4. 交易行为可能挤占生活、灌溉合理用水或河湖生态用水的;

5. 买卖双方不具备水力联系,导致无法实际用水的;

6. 被列为取用水严重失信主体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7.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情形。

.问:节余水量交易收益归谁?

答:通过节水措施结余的水量,在用水权证有效期内可以进行交易。用水权交易收入归出让方所有,并优先用于节水与设施管护。

.问:什么是农业用水权回购?为什么要回购?

答: 根据《梁平区农业用水权回购管理办法(试行)》,回购是指灌区管理单位对灌溉用水户节余的农业用水权,通过协议回购的方式集中收储起来,再由灌区管理单位统一配置或有偿转让给用水指标不足的用水户,这样可以盘活闲置的水资源,起到水资源蓄水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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