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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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梁平区水利局紧扣水利工作实际,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动向社会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利不断提升水利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线上线下双公开的方式,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8条,主要围绕水利规划、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发布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开工完工公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管理制度、预算决算等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水利统计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定期对存量信息进行清理,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标注或清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延续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人民群众切实关注的水利工作,对开设的栏目进行优化整改,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规范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累计开展4次网站信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并消除非法链接、空白栏目、长期未更新内容以及页面错漏等问题;同时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科室(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将各栏目从关联到各科室(单位)进一度具体到关联到各人,有效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化和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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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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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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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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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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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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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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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对专业性较强的水利政策等信息,解读不够通俗,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图表、视频等可视化解读,影响了信息传播效果。二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信息发布时效性有时难以保障。

(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解读形式。落实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同步策划、同步安排”机制,配套发布图表图解、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加强业务培训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提升各科室(单位)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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