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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属于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政务信息维护等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有:

1.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监测。承担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

2.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3.环境监人员的技术培训。

4.开展环境监测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环境监测合作和交流。

5.负责环保知识宣传,绿色创建、生态创建工作。

6.负责环保政务信息发布及局机关网站的维护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未设置内设机构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5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3增加12.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59.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2万元;支出2023增加12.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87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50万元,比2023年增加1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预算编制的人员比2023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为方便资金统一管理,项目资金预算在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3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接待工作任务加重,接待次数和人数预计增加,所需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娅  联系方式:023-532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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