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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1-00221 发文字号 渝(梁)环准〔2021〕34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1〕34号)
成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9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1-00221
发文字号 渝(梁)环准〔2021〕34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1〕34号)
成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9

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区七里沟水库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代码为2018-500155-76-01-0418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重庆市梁平区七里沟水库位于梁平区蟠龙镇青垭社区,坝址位于汝溪河支流蟠龙河支沟石河沟上游七里沟处。项目是对现有七里沟水库原址进行扩建,扩建后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25km2(包含借水坝0.51km2),总库容146.95万m3,正常蓄水位768.00m、兴利库容108.64万m3,校核洪水位769.88m,死水位750.00m,具有年调节性能。供水任务主要解决梁平区蟠龙镇村城镇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兼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01.2万m3。其中人畜供水61.6万m3(场镇生活供水量23.1万m3,农村人畜供水量38.5万m3),供水范围为蟠龙镇青垭、五星、义和、聚水、新店、蟠龙等6个村和蟠龙场镇,供水范围内人口15550人(其中场镇3100人,农村人口12450人)和牲畜6700头;灌溉耕地面积2400亩,供水39.6万m3,涉及蟠龙镇的青垭社区、五星村和蟠龙村3个行政村。七里沟水库扩建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库盆防渗工程、借水工程、供水工程、灌区工程组成。施工总工期28个月,建筑工程总投资17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湿法爆破工艺;各类材料应采取密闭运输,堆放于工棚内,并进行遮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路面扬尘;拌合站筒仓顶部配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配置集气系统+布袋除尘设施,搅拌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料斗及输送皮带采取全密封,对上料及转载点设施喷淋装置;各施工区加强洒水抑尘,严禁高处抛撒;选择尾气达标施工机械,做好机械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机械尾气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表及时绿化;淤泥清掏后由密闭运输车立即运输至淤泥干化场进行干化减少清淤臭气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淤泥干化尾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分别采用两级沉淀并投加絮凝剂的处理后又分别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混凝土拌合系统,渣浆收集至淤泥干化场自然风干后运至弃渣场处理;基坑废水经静置沉淀过滤后用于汽车冲洗、道路浇洒和洒水抑尘,渣浆收集至淤泥干化场自然风干后运至弃渣场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汽车冲洗或道路浇洒;施工期枢纽工程区和借水工程区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灌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收集管网进行蟠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排放进入甘井河流域;另灌区位于石河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临时设施不涉及置砂浆拌和站等砼拌和设施,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和爆破施工,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设备间、通过墙体隔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进行爆破作业时,控制炸药用量,采取浅孔松动爆破或预裂爆破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爆破方式,并认真计算爆破震动安全距离,对周边居民提前进行警示;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

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供水泵站泵房内的提水泵,提水泵设置在室内,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小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无害化处理;工程弃方和少量建筑垃圾堆放于工程设置的渣场内;临时施工设施区域严禁设置油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库房,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均委外;清库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运行期生活垃圾和库区漂浮清捞垃圾分类收集,交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水库施工期加强油罐车停放管理,防范风险。

运行期间,水库的环境风险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和库岸道路车辆事故造成的污染。通过合理引导农民耕种施肥、道路沿线设置限速标志、加装防撞栏等措施减缓环境风险发生的几率;制定应急预案,保证风险事故下的饮用水安全。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间废水的收集处理,避免跑冒滴漏,采取防渗、堵漏等措施,减小漏失的不利影响。

(七)生态保护措施。

水库施工期间应对渣场、料场、施工场地和便道等做好清理并进行生态恢复。

运行期间,水库主坝和借水坝处设置下泄生态基流并安装流量计和在线监控系统,保证持续下放最小生态流量,水库管理人员将记录认真归档管理,便于监督、检查;划定水源保护区,对库区集水区污染物消减和治理,加强库区水质保护工作;通过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态环境,保障河段水生生境的连通性、鱼类的多样性;水库建成后,应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设置分层取水口,减缓下泄低温水影响。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平区蟠龙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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