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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75 发文字号 渝(梁)环准〔2022〕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5-23 发布日期 2022-05-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75
发文字号 渝(梁)环准〔2022〕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5-23
发布日期 2022-05-30

重庆市梁平区欧卓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欧卓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4-500155-04-05-8767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和睦社区小微创业园(屏锦镇工业集聚区A区),新建厂房约6000m2,建设1条蛋托包装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利用纸箱边角料生产蛋托包装600/年。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污水、泥浆沉淀池,运输车辆在冲洗干净后驶出工地;施工单位坚持文明施工,加强防尘洒水

营运期间,项目堆场设置在钢结构挡棚内,设置挡雨棚、三面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炉窑废气经单筒旋风除尘+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加强车间机械通风;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中要求后由专用烟道DA002引至楼顶排放生化池臭气采用专用管引至房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期设有车辆冲洗专用场,车辆冲洗废水经以及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浊水,经沉砂、隔油简易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雨污分流。营运期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器预处理后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3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屏锦镇和睦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二级标准后排入七涧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施工期间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间项目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项目产生少量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在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

营运期间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分拣杂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煤渣和粉煤灰、脱硫石膏、边角料等。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取出后直接放入破碎工序继续成型,分拣杂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煤渣及粉煤灰、脱硫石膏统一收集后再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渣、餐厨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措施。对机械设备和油类桶装容器加强管理与维护,对厂区做好分区防渗,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是危险废物暂存间、生化池、除尘脱硫塔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托盘、细沙,加强巡检,并保留进出台帐;对生化池、除尘脱硫塔循环水池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对于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时室内避光,避免暴晒引起变质,暂存点及收集容器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平区屏锦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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