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渝(梁)环准〔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渝(梁)环准〔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重庆鼎胜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鼎胜门业有限公司套装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7-500155-04-05-6752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重庆鼎胜门业有限公司租用位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拓展区二期已建标准厂房(智慧小镇)内的重庆天荣家居有限公司A2、B2栋部分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筑面积13653m2,拟建1条木加工生产线、1条防火门生产线、3条喷涂生产线(1条UV漆全自动喷涂线、1条油性漆喷涂线、1条水性漆喷涂线),建成后达年产PVC膜套装门7万套、防火门2万套、漆类套装门2万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6.2%。。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干燥废气、PU漆喷涂/干燥废气、UV漆喷涂/固化废气)、腻子和漆面打磨废气、喷胶废气。设置中央布袋除尘器1台,在每个木加工产尘工位设置直连设备内部的抽风软管,风机总风量50000m3/h,木加工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排放。设置水性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1套,设计风量68000m3/h,采用“水帘+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用于收集处理水性漆喷漆房、干燥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再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设置PU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1套,设计风量41000m3/h,采用“水帘+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用于收集处理油性漆喷漆房、干燥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再经15m高3#排气筒排放;UV漆喷涂/固化废气通过设置UV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1套,设计风量18000m3/h,采用“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用于收集处理UV漆自动喷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再经15m高4#排气筒排放。设置2间打磨房,腻子、漆面打磨废气通过侧吸式抽风,风机总风量22000m3/h,收集后经侧吸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胶废气经水帘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重庆天荣家居有限公司生化池进行处置。
雨污分流。项目喷胶房、喷漆房循环水循环使用,每月排放一次,排放废水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气浮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天荣家居已建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沙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加强施工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做到文明施工。
营运期间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备的包装废料等回收后运至废品收购点回收。
营运期间项目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规范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转移联单登记制度转移。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物料包装物、危险废物存放铁桶的跑、冒、滴、漏,包装桶采取密闭结构,桶下设置托盘,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应达到≤10-10cm/s;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危化品库房、危废暂存间、喷涂区地面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在危化品库房和危废暂存间内设置防渗托盘。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厂区配套设置沙袋等封堵措施,在发生生泄漏、火灾等环境突发事件时对雨水排口进行封堵,保证事故废水不经雨水沟直接排出厂外,污染周边水体。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梁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