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3〕0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3〕0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重庆新梁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合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文件(梁平发改发〔2012〕2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景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石桥村一组,设计处理规模为8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沉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新建构(建)筑物包括配水井、粗、细格栅、调节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出水仪表间及巴氏计量槽、废水提升泵房、配电间等;改造(扩容)的构(建)筑物包括脱水车间、碳源投加间等。本次评价只包含厂内建设内容,不包含厂外管网的建设内容。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并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同时报重庆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格栅工序产生的栅渣、污泥脱水工序产生的臭气,应及时清运污泥堆放点暂存的脱水污泥和场区内的栅渣,减少臭气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运营期间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沉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放到普里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通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栅渣、泥饼,厂区西南角设置1个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定点。泥饼经袋装后外运交相关单位处置;栅渣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在地下水下游方向设置1个跟踪监测点,定期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柴油堆放区地面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地面做好防渗、防漏、防酸碱腐蚀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测、维修,及时更换腐蚀受损设备,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杜绝污泥膨胀造成事故性排放。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加强运行管理。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