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6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6号)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6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6号)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重庆蟠龙山碎石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蟠龙山采石场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501-500155-04-05-33546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4KLM8M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义和村2组,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义和村二组灰岩矿(蟠龙山)区块(编号CQ002,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总面积0.3871 km2,为集中开采区,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现有主体工程包括矿山开采和工业广场加工两部分,扩建项目在现有矿山开采区基础上,面积扩大0.1387 km2(由原0.0702km2变为0.2089km2),开采标高由原+785m+690m变为+790m+670m,设计年生产规模由51万吨扩大至100万吨,开采矿层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三段(T1j3)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在现有工业广场及生产设备基础上,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含制砂机、筛子、输送带),扩建后全厂共4条生产线,1条碎石湿式加工生产线,1条水洗砂湿式加工生产线,1条水稳层生产线及新增1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线生产时间由原一班制生产变为两班制生产,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砂石(含水洗砂)、水稳层混合料、机制砂,生产规模10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25%运营期工作制度为300/年,8小时/班,2班制生产劳动定员15人保持不变,不设置食宿。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暴雨天施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综合布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临时措施;施工迹地、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将施工场地内遗留的砂石骨料等清理干净;弃方运至排土场内。

运营期,严格按照规定台阶逐级开采,对排水系统定期清理和疏浚,防止地表雨水进入采矿场;定期进行边坡检查与清理;实施先剥后采,剥离的表土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后期覆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边开采边复垦,不得破坏非采矿区的植被,待开采形成采空区后将植被移栽回采空区,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闭矿期,拆除构筑物,按要求分类处置;在矿山开采完毕后,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整治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管理维护,减少跑、冒、漏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场地废水收集并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防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及工业广场内积水收集至废水收集池100 m3生产废水泵入1#污水沉淀罐750 m3内并投加PAM絮凝剂,絮凝沉淀后的上清液进入2#污水沉砂罐(300m3中进行二次沉淀后清水进入清水收集池500 m3回用于生产;沉淀罐及沉砂罐中污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泥压滤机中进行压滤,污泥压滤废水进入1#污水沉淀罐内处理,不外排在矿区、工业场地周边分别设置截排水沟,场区初期雨水依托截排水沟及4500m3集水坑,1300m3沉砂池,1300m3三级沉淀池(进水口设置切换阀,开启切换阀,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内),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通过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及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禁止大风天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清洗运输车辆;加强对弃土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运营期,矿山开采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开采区湿式作业、塑料薄膜遮盖表土植被随剥随除,表土即挖即运,保持表土湿度,减少粉尘产生量;对采场内主要运输道路排土场定期洒水降尘;外输车辆做好封闭措施,清洗运输车辆,加强铲车等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工业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对场地洒水;加工区中,密闭厂房内1#一破、1#二破、2#二破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收集,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1#三破、2#三破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机制砂生产线中制砂机及筛分机产生的粉尘采用围罩密闭抽风收集,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 高的3#排气筒(DA003)排放;进料机、制砂机、对辊机、8#筛分机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系统,产品卸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设施成品暂存区设置喷头洒水抑尘;整个施工过程中注意除尘器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定期检查更换布袋除尘器的布袋及集气罩及集气管道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碎石生产线、水洗砂生产线、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的标准限值水稳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声设备远离人群集中区域。

运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机械设备保;生产加工车间采用彩钢棚密闭处理,新增设备采取基础减震;严禁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生产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开夜间运输,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限速、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包装交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土石方全部用于矿区低洼处的回填。

运营期,矿山采取边开采边复垦分期设置排土场开采剥离表土和废石分区堆放在排土场内,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及矿坑回填,临时排土场规范设置,设置挡墙;除尘器捕集粉尘定期清理后作为粉砂产品外售定期清掏沉砂池及洗车池污泥,与压滤污泥块分区堆存在排土场自然晾干,后期用于矿坑回填原材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机修废润滑油及含油棉纱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位于厂房内,面积约为6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柴油储存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柴油储罐周围设置容积不小于50m3的围堰,储罐区上方设置雨棚,防止雨水进入围堰内;存放的润滑油等液态物料和液态危废下方设置托盘等防漏措施;在加油点及连接处做好密闭连接措施,在加油区域设置重点防渗,避免在机械加油过程中,造成采油洒落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定期检查使用柴油的设备是否正常;加强各施工队伍运输人员环境风险意识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知识教育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