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6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重庆伟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屏锦镇年处理5万吨一般固废加工利用项目(项目编码:2503-500155-04-01-7289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304944721G)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和睦村(屏锦镇工业集聚区A区),租赁现有厂房,购置球磨机、磁选机、抛光机等设备,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铸造固废)加工,主要处理工艺为上料、球磨、磁选、破碎、抛光等,年综合加工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4%,劳动定员10人,厂内不设置食宿。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近期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屏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梁河。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卸料、堆放粉尘经厂房顶部喷雾除尘系统、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球磨粉尘、抛光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下料粉尘经厂房顶部喷雾除尘系统、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采用轻钢结构对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封闭处理,物料输送粉尘经厂房顶部喷雾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在设备安装中采取减震措施,设备底座设置减震垫,定期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减少机械摩擦、磨损和振动,降低噪声强度等措施降低拟建项目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尾料、除尘灰经收集后分别暂存至尾料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除尘器废布袋经收集后分类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废品回收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空压机含油冷凝液、废油桶、废油、含油棉纱和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点,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管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油品暂存区、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要求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空压机房、抛光区、磁选区、球磨筛分区为一般防渗区,要求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在油品储桶下方和空压机含油冷凝液、废油储桶下方设置托盘,其储存区域托盘有效容积不小于单桶最大容积。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品暂存区、危废贮存点做好“六防”措施,并在液态物料存放区域下方设托盘。加强油品管理,厂内暂存转运规范作业流程,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由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一旦不能及时解决,立即停止生产。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需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