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7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重庆两颗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智能化数字化豆制品(植物肉)生产项目(项目编码:2308-500155-04-01-42523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丛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YMKJA4P)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梁平高新区预制菜产业园4号楼第一层一半和第二层,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20组全自动智化豆棒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配套独立实验室、综合办公区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豆棒1500t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运营期工作制度为300天/年,8小时/班,劳动定员80人,不设置食宿。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预制菜产业园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浸泡废水、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用水等生产废水经预制菜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小沙河。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标准限值。生产车间煮浆产生的异味经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豆渣暂存时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豆渣由防水袋袋装暂存,并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设备安装减振装置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清洗、浸泡过程中产生的废杂质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豆渣由防水袋袋装后外售给饲料厂,做到日清日运;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给饲料厂;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空压机含油冷凝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地面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为除了上述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它生产区,地面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为一般地面硬化。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废矿物油和液态原料储桶下方设置托盘,防止泄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需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