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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对十八届区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B类)

李军、何传奎、蒋晓清、许国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区青少年环保教育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能职,梁平区垃圾环卫发电项目主管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与梁平区垃圾环卫发电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沟通,业主单位同意将梁平区青少年环保基地与垃圾环保发电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教委将积极配合协助梁平区垃圾环卫发电项目业主单位进行青少年环保基地的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负责人:唐小平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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