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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172 [ 发文字号 ] 梁环议复〔2023〕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协办复函

发展改革委:

现将《关重庆三峡集团尽快开工建设污水处理点的建议》(第2建议)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整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以奖促治资金、债券资金、PPP项目等1.7亿元,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65座,配套污水管网128公里,总设计处理能力4736/天,实现2005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9.6%

(二)主要做法

1.加强思想引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深入学习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73)等文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2.开展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落实《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梁平府办发〔202075号),因地制宜选择纳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设施开展提质增效,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2213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2203号),梳理我区纳入核算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提高正常运行率。

3.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纳入日常监管,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管网运维,建立巡查台账,切实有效的运行好、管理好、维护好辖区污水管网;督促运维单位落实运维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制定运行维护报表,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要求。

二、关于梁山街道梦梁村刘家桥居名点污水治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牵头开展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PPP”。为加快项目统筹推进,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组建三个工作组、四个分指挥部,我局作为乡镇片区项目建设分指挥部第二组组长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因项目资金不足,原计划建设回龙镇三河村等17个村级污水处理站(包含梁山街道梦梁村刘家桥居名点)按照片区统筹、严控总量、紧要为先、动态调优、梯次建设的原则,确定为建设回龙镇三河村、八一村、云阳村,和林镇福和社区岳子溪,梁山街道蓼叶社区5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二)具体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针对刘家桥居名点目前无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建议多措并举,采取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降低污染负荷,减少环境污染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我区剩余污水处理站建设,进一步补齐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保障设施建好用好管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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