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梁环议复〔2025〕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11号的协办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梁环议复〔2025〕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11号的协办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区住房城乡建委:
现将《关于以规划为引领将梁山城区打造为宜养宜居之城的建议》(第0011号)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强化监测监管。对涉水的重点排污单位定期检查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水排放浓度和流量,并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安装水质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饮用水源的常态化指标,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四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定期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区域进行手工监测,及时开展水质预警及应对处置工作,保障水质达标。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孔颍颖;联系电话:1832352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