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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6-00067 发文字号 梁平环函﹝2026﹞6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布日期 2026-06-16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919G/2026-00067
发文字号 梁平环函﹝2026﹞6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布日期 2026-06-16

区城市管理局

现将《关于解决化粪池臭味扰民问题的提案》(第270号)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生态环境局立足职责、精准发力,全力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及乡镇(街道),积极推动解决化粪池臭味扰民问题,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一、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响应效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化粪池异味扰民问题,在接到相关信访投诉后,第一时间移交责任部门及属地镇街,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城管、住建、属地街道等对化粪池及周边可能存在的其他异味源进行溯源排查,厘清责任主体,推动问题实现根源性解决与闭环管理。

二、参与联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由城管、住建或属地街道牵头的化粪池异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监测、执法等方面提供支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难点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与现场督导,通过部门联动、信息互通、措施互补,共同推动区域性、复杂性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强化粪污处置,严格环境监管。积极配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化粪池粪渣、污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督促清掏作业企业规范作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指导清掏作业企业建立完善粪污去向台账,严禁随意倾倒、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粪污得到安全、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对违规处置粪污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环保意识。结合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强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化粪池规范管理、污染防治知识的普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经营者等相关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化粪池日常巡查、维护和清掏工作,从源头减少异味产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此函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642

(联系人:刘传雍;联系电话:1533030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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