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6-00076 | 发文字号 | 梁平环函﹝2026﹞15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协办复函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6-00076 |
| 发文字号 | 梁平环函﹝2026﹞15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协办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现将《关于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提案》(第27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等手续办理。对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涉及利用建筑垃圾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有效措施,严禁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企业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严禁非法排污,对造成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4日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1398353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