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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以及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内信息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2023年,通过区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25件;行政处罚事项31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环境管理事项71件;监督检查事项12件;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件。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咨询渠道,公开并确保现场、信函、网络和电话渠道的有效性和畅通性。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依法依规、按期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和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搭建基层政务公开框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内容均通过“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做好网站页面和专题专栏的更新维护,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建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梁平区),并在区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上开设专栏公示梁平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2023年,我局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有关工作。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培训,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需增强二是指导和服务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举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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