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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11864B/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商务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承担全区商贸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2.负责对汽车流通、旧货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商贸流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3.对成品油、散装水泥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应急保供物质、药品流通的监督检查。5.负责12312商贸流通监管平台管理,受理商贸流通监管平台举报投诉;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6.开展全区商贸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商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于20116月,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和执法大队。属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6.83万元,支出总计196.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其中:基本支出 188.71万元,占95.9%;项目支出8.12万元,占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8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93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经费预算在主管部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经费预算在主管部门。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00万元,占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我区是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教育支出0.6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1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10.59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1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经费预算在主管部门。

6)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职工退休且2020年在职职工年休假未在当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部分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列入了综合执法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公务车,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市内外系统部门来我单位检查、考察、调研指导工作工作餐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管控。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安排比上年多。

备注: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未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婷,联系电话: 023-53222361

附件下载:

执法支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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