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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11864B/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机构职能

联系方式    传真:023-53222115   电话:023-53222115

办公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西路114号;服务窗口在行政中心2楼区商务委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建议。

(二)   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    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体系和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协助商贸流通企业申办绿色通行证。

(三)   负责电子商务行业规划、发展、管理;扩大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电子商务    示范基地、企业等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商贸流通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六)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完善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     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牵头推进商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信用销售工作的规范管理。

(七)   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市场、拍卖、再生资源     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现代药品流通方式推  进工作。

(八)承担餐饮、住宿行业和生活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餐饮业、住宿业、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商圈、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拟订社区商业发展实施意见、网点建设标准和规范。

(九)负责本辖区内展会活动、外来办展以及外出办展的统筹、协调、审查和备案工作;拟订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外贸进出口、对外经济合作、吸引外资等业务;负责外经贸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十一)承担商贸行业商会、协会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承接市级口岸物流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工  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内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后勤服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商务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     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节能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政工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群众团体工作。承担  信访、维稳、反恐、禁毒、综治等工作。

(二)   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和实施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和功能,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商业业态调     整和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和促进农村流通和市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流通网络;指导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   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负责指导“商贸强镇”创建、乡镇商圈建设工作,构建城乡一体流通网络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     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牵头促进农商对接、农商互联,做好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承担批发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消费促进方面的规划、标准,拟   订有关政策;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小微商    贸企业的培育;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商贸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   服务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推进生活服务业行业创     新和发展模式;负责指导生活服务行业开展品牌培育、设施打造、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负责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维修、家政、婚  庆、洗染、沐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及行业标准,牵头拟订生活服务业行业标准和分等定级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指导商贸   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商务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指导、规范商贸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办理拍卖企业、汽车报废回收拆     解企业、直销企业的申办事项,负责申办、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负责新(改、扩)建、异地迁建加油站,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  案登记工作,负责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卡办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推动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   市场流通科(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监管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参     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全区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全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外贸进出口跨区域   物流联动协作机制和便利化措施。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散装水泥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     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   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和培训工作。

(五)  外经贸科。牵头开展全区对外开放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区对外经贸的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全区进出口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级、市级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     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管理、发展和服务全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推进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发展;指导、管理   和服务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对全区对外贸易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对接做好海关商检、口岸物流、中新示范项目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中    新示范项目吸引外资、利用外资工作。

(六)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负责电子商务行业规划、发展、管理;牵头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协调支持电商物流配送、支付、     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推进商贸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落实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行动  计划。

(七)  会展科。负责各  类会展的统筹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市级有关节庆展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节庆、展会发展的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节庆、展会的日常管理工    作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节庆、展会的培育,承办区政府举办的商务节庆、展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全区节庆、展会的数据收集、整理、归档和分析工作。

(八)   运行调节科。承担商贸流通统计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分析商务流通领域经济运行状况,负责编制有关商品运     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负责保供企业商品统计及监管工作;承担突发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  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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