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11864B/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关于2021年猪肉储备比选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21年猪肉储备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1.项目名称: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猪肉储备项目
   
2.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储备种类分为冻猪肉储备和活体储备。冻猪肉储备100吨,对承储冻猪肉企业在库期间的资金利息、仓储保管、人工等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280元/吨/月。活体储备70吨(约700头,每头育肥猪重量﹥200斤),
对活体承储企业人工、养殖成本等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200元/头
    (2)征集范围:重庆市范围内征集有储备服务能力的申请人;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比选。
   
3.服务地点:申请人储备地点;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二、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冻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企业;二是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长于储备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储存能力在100吨以上的储存冻库;三是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力量、经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渠道;四是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活体储备企业资质条件:在农业农村委备案、符合环保许可且常年存栏在700头以上的育肥猪养殖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2.质量要求:储备冻猪肉必须是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屠宰加工企业屠宰加工的肉品,并经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经屠宰加工企业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明,且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之后屠宰加工的肉品,储备品种:Ⅰ、Ⅱ、Ⅲ、Ⅳ号猪肉、六分体和白条肉。活体储备必须是接受过动物防疫的健康育肥猪。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其他要求

承储企业应建立储备冻猪肉或活体在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冻猪肉承储企业要确保等级清楚、类别清晰、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生产经营安全,实行专库或专垛堆码存放、专人负责、专账记录,实施台账登记、质量追溯和挂牌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牌相符、账实相符。活体承储企业要加强育肥猪健康管理和疾病防疫。承储企业不得将储备冻猪肉或活体用于对外抵押、质押或者清偿债务。承储企业进入清算或者破产程序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在库管理期间,在区政府没有动用的情况下,承储企业提出轮换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后,可采用先进后出的办法对储备冻猪肉或活体进行正常轮换,但在储备期内必须始终保持下达的储备数量。正常轮换所产生的费用和价差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比选材料递交

    2021年9月6日18:00前将比选材料,含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信证明、环评、动物防疫、用地许可等相关材料交到区商务委205办公室。

五、比选时间

比选会议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六、合同签订

比选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再签订储备合同。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3765939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