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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11864B/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梁平商务函〔2023〕39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补充下达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项目资金的函

袁驿镇人民政府、福禄镇人民政府

    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中大都发商贸龙头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和林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确定无法实施,经区商务委党组研究,同意增补袁驿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福禄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为梁平区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现将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项目建设推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区商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项目督促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

    二、抓紧项目实施

(一)明确项目建设期限。本批次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21月至202312月。请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把握建设内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按照资金既定支持方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紧盯绩效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三)加强过程督导监管。项目执行过程中,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实施项目的指导督促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区商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过程督导,全程掌握项目进度。

三、及时准备验收

(一)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后,要按以下内容规范编制项目验收资料(支持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向区商务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各实施单位的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于20231215日前报区商务委。

(二)区商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对照验收标准,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查验建设内容、审核投资凭证、评估项目绩效,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2023年梁平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表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202397



附件

2023年梁平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建设类型

承办主体

最低有效投资(万)

支持
金额
(万)

备注

1

袁驿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袁驿镇

改造

袁驿镇人民政府

125

50


2

福禄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福禄镇

改造

福禄镇人民政府

12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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