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梁平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统计法治建设核心任务,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学细悟核心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领域重要文件学习向基层延伸,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全国、全市法治会议精神及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二是多维开展普法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普法8场,培训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及企业相关人员500余人,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张、累计受众2000余人次。针对新升规入库企业统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和入户指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党员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三是深化统计法进党校。延续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纳入区委党校干部主体班学习机制,开展专题讲座2次,为200余名处(科)级干部解读政策文件与法律要义,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责任意识。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管,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抽取15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执法与业务指导、法律宣传相结合,面对面提升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主体信息联合抽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二是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落实统计监督、纪检监督贯通协同工作会商机制,将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纳入2025年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重点事项,加强工作协调、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结果共享。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印发《梁平区加强干部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健全协同机制、做好线索移送、深化结果运用,将统计监督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多方联动凝聚统计监督合力。
(三)夯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入学习贯彻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落实统计监督责任,召开统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利用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提升各层级统计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印发《梁平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梁平区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统计机构职责任务。三是建立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发改、商务、经信、住建、农业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部门制定防治统计造假相关责任制,认真落实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四)规范依法行政流程,推进法治建设落地
一是持续提升执法工作能力。通过执法案卷自评、专题讲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等形式,增强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二是落实法治学习要求。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法治素养。三是数字赋能规范执法行为。利用“执法+监督”平台,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实现执法身份亮明、事项告知、流程记录的标准化,确保执法行为合规合法、全程留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统计改革发展,以法治方式规范统计权力运行,切实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及时破解统计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实效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全年组织专题学法6次、法治专题讲座1次。推动区委宣传部印发《2025年7月理论学习重点推荐篇目》,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重点学习内容再学习、再深化,多措并举筑牢统计干部思想防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聚焦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优化人员配置,推动执法人员“应考尽考、应持尽持”统计执法证,2025年新增3名统计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同时,将统计普法、执法程序规范等内容纳入常态化培训,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规范“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明执法纪律、压实执法责任,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统计法治队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提升。部分基层领导干部、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主动性不足,存在理解不深、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企业统计报表报送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普法成果难以巩固,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较为薄弱。部分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统计台账、原始凭证不完善,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统计数据源头质量。三是执法能力建设仍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兴领域、新业态统计违法行为的识别和查处能力不足。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治建设的政治属性和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未能深刻理解依法统计对数据真实性的核心保障作用,统计法治思维尚未完全树立。二是基层统计建设能力不足。乡镇(街道)统计员多为兼职,身兼数职,工作任务重,部分单位统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缺乏系统的统计知识培训,统计专业能力欠缺。三是执法能力需提升。培训体系不完善,多以短期集中授课、法条学习为主,缺乏针对性实操训练,统计执法案件偏少,难以积累实战经验,对新兴领域、新业态统计的数据生产方式掌握不够,难以精准判断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
(二)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管效能。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复杂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置能力。优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强化数据质量动态监测,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执法力度,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三)夯实基层统计法治基础。开展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指导镇街、企业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完善统计台账,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指导,建立统计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