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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872T/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铁门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肩负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和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铁门乡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全部列入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职能职责如下:

1.农业服务中心

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撂荒地整治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

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工作;负责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帮扶援助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2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90.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390.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50.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2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3.29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农林水支出12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7万元;项目支出344.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88.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1.52元,城乡社区支出390.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50.0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41万元,比2023年减少39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4.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铁门乡人民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8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减少,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及退休人员补助减少;项目支出 34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死亡抚恤、 伤残抚恤、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保护、农林水支出、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151.52万元,主要原因是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民政管理事务、 死亡抚恤、 伤残抚恤、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保护、农林水等压缩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0.2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15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压缩。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乡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乡无购置公务用车指标和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2.43万元(注意与表3数据一致),比2023年减少75.4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压缩开支;(行政、参公单位)

我乡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4.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绍华 

                                                                      联系方式:023-5337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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