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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19

2023年,铁门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围绕我区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等,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了工作重点,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及工作进度,做到目标具体明确,任务分解落实,有序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乡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在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严把合法关、民主关、利益关、程序关等“四大关口”。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每一具体条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形式审查、必要性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提请乡党政办公会审议、发布施行和备案审查等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办理质量。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定期召开行政决策法制化的专题会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动律师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应诉案件讨论常态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我乡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应诉案件共3件次。

(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2023年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 46人参与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着力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派驻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统筹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我乡积极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乡镇扩权赋能行动,贯彻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自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5项。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各业务办所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执法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5人次,学习掌握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行为规范,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及时安排我乡法律顾问定期给全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讲座;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工作,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乡政府共办理行政执法资格持证17人(个)。三是切实保障队伍有效运转,切实保障工作经费,配备统一的制式服装3套,完善执法装备数套。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我乡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对行政决策权力结构进行合理定位和配置。尤其是我乡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中那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避免权力集中于个别部门和少数人手中,有效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

(八)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2023年我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严格落实党建统领网格治理。全乡3个村(社区)划分为6个网格,配齐了6名网格长、8名专(兼)职网格员,并严格落实“6+1”网格员服务事项,及时解决网格内出现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有力有效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切实发挥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作用,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进行调解。今年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9件,成功调解纠纷79件,案事件调解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用好基层法律服务信息平台。落实全面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我乡3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四是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自治组织自治组织领导,全面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庭院微治理推进乡村治理。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但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二是宣传方法欠缺、效果欠佳。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造成效果不佳。

二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有些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依法治国理念学习不够,在工作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还未形成,比较依赖工作习惯和工作经验办事,缺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优势未体现出来。执法大队、执法办公室与业务办所之间执法工作脱节,分头、分领域执法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办案经验不足,法律专业知识不全面。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4年,我乡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提升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强化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制宣传日”、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继续实施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四是深入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优势,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作配合,协商解决交叉领域、共同领域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消除监管盲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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