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西路114号9幢
联系电话:023-53235228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财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组织实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拥军优抚科: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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