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33F/2018-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场镇交通管理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33F/2018-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场镇交通管理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为改善文化镇场镇道路交通状况,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化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文化场镇内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持场镇干净清爽。场镇所有单位、商铺、居民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将生活垃圾投入定点垃圾箱内。坚持做到“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包设施,时时保持门前环境整洁干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得乱排污水粪便。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凡场镇主干道、人行道上严禁安装、放置广告牌,严禁乱搭乱建遮阳棚、雨棚。
二、规范场镇经营秩序。
1.从事猪肉、冻制品、卤制品、豆制品、鱼类、干鲜类农副产品交易的散摊、游摊,务必从2018年12月12日起进入文化镇新农贸市场(原老粮站)交易。
2.蔬菜类在屈超祥门口至游克文旁巷口道路两旁白线内交易。
3.竹木工艺品类在游克玉门口至新街桥头道路两旁白线内交易。
4.水果类在刘洋电信门市至郭祖富门口道路两旁白线内交易。
5.活鸡活鸭类买卖仍在原老农贸市场内交易。
6.五金、茶叶、服装类在刘俊志门口至李勇门前道路两旁白线内交易。
7.生猪、蛋类、粮油交易仍在原老街路段不变。
场镇所有摊点务必按规定摆摊设点,禁止骑门占道经营。坐商不超过盲道线边缘或白线,游摊全部归市。凡不服从统一管理者,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三、规范场镇车辆停放。场镇主要路段两侧设置禁停标志的区域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否则安装设置的7个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将于每日07:00—19:00按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场镇在原街道社区办公室旁建有生态停车场,所有小型机动车必须在划定区域有序停放,车头向外。新上街从响坛桥起至中学路口止,此路段人行道两旁有序停放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车头向外。新中街主路段一律禁止停车。新下街从政府停车场入口起至新街桥头止,此路段人行道两旁有序停放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车头向外。镇政府社保所起至赵家片方向人行道有序停放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车头向外。所有客运车辆一律停放在文化客运站内。货运车辆严禁停放在禁停路段,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可停放在场镇周边位置。
四、规范场镇建筑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施工作业。因工程需要确需短时占用,应征得同意后按要求设立警示和防护标志,同时建好围栏或其他防护设施。凡工地乱象或影响场镇街道环境卫生的,镇政府有权责令纠正并按规作出处罚。
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2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