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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3233F/2026-0002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日期 2026-03-03
索引号 11500228008653233F/2026-0002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日期 2026-03-03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农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的生态环境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卫生计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卫生计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文化旅游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文化旅游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部门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以上纳入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事项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隶属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5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2.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2万元,比2025年增加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4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5年持平。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未预算“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文化镇下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未进行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截至202512月,本预算单位共无车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文雅   联系方式:023-5366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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