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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33F/2021-00016 [ 发文字号 ] 文化府发〔2022〕24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3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化镇电动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文化镇电动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文化镇电动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梁平区电动车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和“依法管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一遏制、两减少、一提升”目标,辖区内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车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提升。

三、整治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4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文化镇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交安办、平安办、应急办、经发办、文化派出所、礼让交通巡逻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新盛市场监管所、文化初中、英利育才小学相关责任人和各村(社)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安办,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屈江平、朱欢、郑少珊为工作人员,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五、电动车范围界定

电动自行车的范围界定:本方案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既包含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又包含上道路行驶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车),但是不包含已经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低速电动车的范围界定:本方案所称的低速电动车,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且其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专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不包含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六、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一)加大对电动车突出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文化镇交安办、平安办、文化派出所、礼让交通巡逻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查处电动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安装遮阳伞、未戴头盔、未购买保险、未注册(备案)登记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对电动车驾驶人车秩序规范的引导力度。各村(社)要通过小组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形成电动车驾驶人车秩序规范的意识,有条件的可纳入村规民约。

(三)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深入推进镇、村、组三级路长包路段,落实路长责任。

(四)加大对电动车底数的摸排力度。各村(社)要加大对所辖区域电动车底数的摸排,要进组入户,不漏一户,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建好台账,全面掌握本区域内超标电动车和低速电动车备案登记和电子信息牌安装情况。

(五)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利用镇村宣传栏、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加强对村(居)民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制止电动车违法行为。文化初中和英利育才小学要做好学生规范乘坐电动车的宣传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二)强化协作。要切实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顺利推进。

(三)依法推进。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熟练掌握整治内容、措施方法,明确任务目标,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执法行为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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