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163/2026-0001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163/2026-000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为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区旅游行业及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形象策划、市场营销战略与宣传推广工作;
(2)指导、策划、协调、组织本地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推动节庆活动的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
(3)引导、指导、组织涉旅企业参与国内外旅游节会展会活动,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4)负责全区旅游行业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维护,提供旅游信息技术支持;
(5)负责旅游公共信息宣传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旅游发展推广中心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市场营销科和信息服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29.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9.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29.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9.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6万元,比2025年减少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减少29.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调出职工2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度无项目支出。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喆 联系方式:023-532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