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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163/2026-0001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文化旅游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163/2026-0001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文化旅游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馆(以下简称区文化馆)位于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478号,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是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理论研究,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体,推广全民艺术普及;举办艺术展览,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挖掘、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辅导乡镇街道、社区群众文艺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馆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群文服务科、文艺创作科、传媒宣传科、戏剧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9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8.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99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98.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3.0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1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18.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10万元,项目支出增减少3.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85万元,比2025年减少1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梁平区文化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减少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3.30万元;项目支出322.55万元,主要用于 群众文化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减少。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2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变动;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134.26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费用。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廖天凤   联系方式:023-5322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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