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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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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信息、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机关内部安全、目标考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

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等党建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协助推进项目建设。统筹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宣传科

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拟订宣传营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内旅游宣传和节会活动。参与区外重大促销和节会活动。协调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和利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大数据信息科

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及智慧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及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指导装备技术提升。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管控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负责政务公开、法制建设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化体育科

组织指导协调区内文化活动。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发展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美术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推动文艺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协调全区群众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文化遗产保护科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转化、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及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博物馆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文保中心、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行业管理科(安全应急科)

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导游管理及文明旅游创建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统筹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区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广电科

负责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辖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公共视听载体、网络视听节目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