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简体  繁体  Rss订阅
   
 
您对我们的政府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服务 > 便民服务 > 社会保障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梁平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介绍

来源:人社局 阅览次数:次 发布日期:2011-12-20

 

一、整户农转城退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办理手续

    整户农转城退地人员持《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相关手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报,填写《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

    (二)缴费标准1、老龄人员:从领取土地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缴纳标准:年满75周岁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4050人员:从领取土地领取补偿费之月,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退地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中青年人员:从领取土地补偿费之月,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

    (三)待遇享受

    对退地人员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完成一次性缴费后,按当时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原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最低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同时按规定增发养老金待遇,之后的养老待遇调整政策和死亡丧葬待遇。其养老待遇支付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批确定时间为准。

    4050人员、中青年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照按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未退地农转城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无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办理手续

    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申请到县社保局个人参保窗口办理。2、缴费标准

    实行按月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缴费基数×费率(20%)。3、待遇享受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有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1、办理手续

    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统一收集办理。2、缴费标准

    实行按月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缴费基数×费率(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3、待遇享受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三、不规范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办理手续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4张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务所进行申报,填写《重庆市征(占)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重庆市征(占)地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委托书》。曾经参加过储蓄式养老

    保险的人员,还应提供与原储保公司办理并提交的《重庆市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业务

    终止通知书》;承保公司提供的《重庆市自愿终止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交接表》及该表所附的《重庆市自愿终止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名册》。

    (二)缴费标准:1、老龄人员:从领取土地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缴纳标准:年满75周岁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4050人员:从领取土地领取补偿费之月,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退地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中青年人员:从领取土地补偿费之月,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

    征(占)地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养老保险费,政府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征(占)地时间确定,幅度在80%---50%之间。

    (三)待遇享受

    对征(占)地人员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标准完成一次性缴费的,按当时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原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最低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同时按规定增发养老金待遇,之后的养老待遇调整政策和死亡丧葬待遇。

    4050人员、中青年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农转城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无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基本医疗保险

    1、办理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1张到县医保局参保科申报。

    2、缴费标准

    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设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档。

    一档:按上年度重庆市社平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保险)

    二档:

    按上年度重庆市社平工资的11%缴纳医疗保险费(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保险)3、待遇享受

    享受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转户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转户一年内参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有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1、办理手续

    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统一收集办理。2、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2%;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1%,个人缴费2/月。3、待遇享受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参保人员方可享受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退地农转城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渝ICP备06000570号 联系邮箱:xzflp@cq.gov.cn  (建议显示分辨率1024×768以上)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顶部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