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1.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安全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6.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任务。
7.完成区委、区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下列7个机构科室:办公室、法制科、医疗卫生执法大队、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大队、学校与饮水卫生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3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36.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1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89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情形发生;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开支频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需持续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正在使用车辆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购置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秀波 联系方式:023-53233785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模板)(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