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6-0006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6-0006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综合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协助做好片区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内设1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组、中医科、医技科、公卫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药剂科和总务(安保)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0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1202.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74.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56万元,事业收入资金增加2.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04.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77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74.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56万元,比2025年增加7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7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卫生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卫生事业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欣 联系方式:023-5337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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