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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322419138H/2026-0006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索引号 11500228322419138H/2026-0006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镇(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家级、重庆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联系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区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②与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③与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④与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和药政科)、卫生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科教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中医药科、基层卫生科、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健康促进科(职业健康科)。

下设二级预算单位42个,分别是: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卫生应急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安胜镇卫生院、柏家中心卫生院、碧山镇卫生院、大观镇卫生院、复平镇卫生院、福禄中心卫生院、和林镇卫生院、虎城中心卫生院、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回龙镇卫生院、金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聚奎镇卫生院、梁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礼让中心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龙胜乡卫生院、明达镇卫生院、蟠龙镇卫生院、七星镇卫生院、曲水镇卫生院、仁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安镇卫生院、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门乡卫生院、文化镇卫生院、新盛中心卫生院、星桥镇卫生院、袁驿中心卫生院、荫平镇卫生院、云龙中心卫生院、竹山镇卫生院、紫照镇卫生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869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6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8.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133742.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25.5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5977.1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37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908.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86938.0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97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2.3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5977.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53.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23.6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6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61.42万元,比2025年增加63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5.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2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整及乡镇工作贴调标等;项目支出29855.8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医院建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5823.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08.91万元,较上年增加908.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年度1.47万元用于区妇幼保健医院智慧食堂建设项目,124.95万元用于区人民医院区域审方系统建设项目,782.49万元用于区中医院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及智慧医疗建设重点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2.75万元,比2025年减少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事宜;公务接待费5.75万元,比2025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专项检查啊、大型会议安排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25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减少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5.4万元,比2025年减少68.78万元,主要原因为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压缩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64.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6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855.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兴栏,联系方式:023-532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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