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1-002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22 [ 发布日期 ] 2022-12-22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全委性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和党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承担全区卫生和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管理卫生和健康行业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办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事项;负责全系统党的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教育、管理和监察等日常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科。承担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的招标投标等相关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负责卫生贷款项目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和药政科)。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和标准;负责系统内对外公开、期刊杂志管理;负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牵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全区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负责全区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八)医政医管科。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区确定的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单位有关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医疗投诉、纠纷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征兵、招生体检的组织工作。

(九)中医科。负责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协调中医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联系中医工作和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十)基层卫生科。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妇幼健康科。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健康促进科(职业健康科)。拟订全区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三)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