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1-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比例,增强服务质量,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确保全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完成12000名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7000名乳腺癌免费检查(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三)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四)宫颈癌阴道镜符合率达到80%以上。

(五)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六)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负责两癌”工作的妇联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率达到100%,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七)精准实施救助工作,受助患者准确率达100%

二、目标人群

全区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0年1月至12月止,11月20日前,所有个案必须结案;12月10日前,项目管理人员应完成所有项目资料汇总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四、检查流程

(一)宫颈癌检查。

1.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取样”工作,即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取样(将标本送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科)。检查机构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检测设备。

2.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宫颈脱落细胞送往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妇科检查发现肉眼异常者转诊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阴道镜检查。

4.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送往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5.由实施项目的初筛机构对辖区内可疑/阳性者进行追访,阴道镜转诊率≥95%;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宫颈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和个案登记表内。

6.由项目信息管理人员将检查结果反馈各送检单位和项目技术指导组。送检单位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管理,随访结果记录在宫颈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和个案登记表内,开展诊疗动向追踪随访,明确掌握最终诊疗动向。

(二)乳腺癌检查。

1.由初筛机构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初筛机构要求配有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超声报告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类评估报告系统。彩超室留存彩超图像,并打印图像,存在个案表中。

2.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乳腺癌视诊、手诊及彩超检查工作,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员的组织、相关表册的填写、信息录入等。有乳腺癌筛查任务的乡镇在启动两癌”检查前,应积极主动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建波联系。

3.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初筛机构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类0类、3类患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检查。由副高及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乳腺钼靶X线检查0类、3类患者后,进行随访、活检或下一步检查。

4.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乳腺彩超BI-RADS分类4类、5类、钼靶X线检查BI-RADS分类4类、5类者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活检,具体实施单位不限。为方便阳性病例及时后续诊疗,持具有诊疗条件二级医院的检查报告单和发票,按1160元/例报销。

5.由实施项目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可疑/阳性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和个案登记表内。

五、职能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质控等工作。

(二)区妇联指导各乡镇(街道)妇联落实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组织适龄妇女接受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妇联和两癌”检查机构、乡村医生紧密配合,按照救助工作程序及要求,共同做好贫困妇女“两癌”患者的情况摸排、信息审核、入库登记、对象选择、社会公示等工作。

(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两癌”筛查技术工作流程;开展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及工作督导;负责信息统计分析、经费分配以及总结、评估、报告等工作。

(四)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宣传、个案登记、宫颈癌初检和宫颈脱落细胞标本采集转送;协助区级专家做好乳腺癌的初筛分级、信息上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等。

六、信息填报

(一)信息录入。各检查机构要准确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做到初筛一例,录入一例。任务完成数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已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二)报送内容。月报表、季报表和阳性个案登记表(报表内容详见附件)。其中,宫颈癌阳性个案包括: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I)、高级别病变(CIN2及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病理检查异常的宫颈癌个案;乳腺癌阳性个案包括:病理学检查不典型增生、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及以上者。

(三)报送途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册,妥善保存,及时上报相关表册(含纸质件和电子版,具体详见附件4)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健康服务部,并做好保密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报表汇总,在经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络直报方式,将电子版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四)报送时间。

1.月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月报(上月初筛人数、结案人数)及上月新增阳性个案登记表,并及时将个案信息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2.季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20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2020年11月2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季报表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0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汇总、审核、上报。

3.年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审核、结案。同时,按时上报“两癌”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上一年的“两癌”检查项目失访病例追访记录表。

七、经费管理

(一)检查补助标准。

延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79.6元/例。在进行成本测算后,确定各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具体详见附件2)。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共同承担。

(二)补助经费兑现。

区卫生健康委向区财政局申请,将专项资金拨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项目管理及报表情况,进行经费分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任务完成的质量和经费结余情况,综合考核后落实工作经费。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针对初筛阳性外出,同时需要转诊的患者,可在当地就近的二甲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凭发票和检查报告单,根据两癌”检查基本检查费预测算表中的相应项目,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补助。为方便个别外出务工阳性个案的追踪随访管理,相关费用报销由辖区先行垫支并做好凭证收集管理。项目结束后,经费统一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拨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区妇联和各项目执行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控目标人群。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严禁超范围检查。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加强技术培训。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理论与操作实习相结合的模式,统一进行理论培训。各单位首次从事两癌”筛查的人员需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解读,“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法、业务技术、工作流程、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测及标本取材方法,阳性个案追踪管理、信息收集、上报等。

(四)强化组织保障。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扶贫工程。为加强领导,成立重庆市梁平区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具体详见附件3)。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医疗单位、妇联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卫生健康委对全区项目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并定期组织专家按照质控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质控和评估,将考核结果同时作为项目资金拨付依据,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2.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及经费分配表

3.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领导小组

4.重庆市梁平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