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梁平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平卫计发〔2017〕127号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科)、民政办(科)、妇联,各中心卫生院、镇乡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结婚当事人及下一代身体健康,降低出生缺陷率,有效提高我区出生人口素质。经研究,制定了《梁平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1日
以下内容详见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梁平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