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疫情防控 >重要政策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12.9)

日期:2022-12-09

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

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9)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0时起,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风险等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点位(8个)

(一)梁山街道。

1.西池社区:雅豪苑1栋6单元、9单元、10单元、15单元,2栋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4栋1单元,5栋1单元,6栋3单元;中央星城2栋2单元、3单元,5栋2单元,7栋1单元,8栋4单元、6单元,10栋2单元,13栋2单元;人民西路267号3单元、4单元、5单元、6单元。

2.石马山社区:人民南路353号1单元、2单元;梁山路540号。

3.北池社区:北池花园3单元。

(二)双桂街道。

4.太和社区:世纪锦苑 2栋,9栋,11栋,13栋。

5.新民社区:云湖天地9栋。

6.正龙社区:正龙小区7栋,18栋;邑品观邸3栋,11栋1单元。

7.张桥社区:金科天誉2期13栋2单元。

8.回兴社区:双桂新民居6栋1单元、2单元、5单元。

二、管控措施

调整后严格按照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梁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