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
行动计划的通知
梁平卫计发〔2018〕169号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健
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卫发〔2018〕7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梁委发〔2018〕36号)精神,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扶贫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梁平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重庆市梁平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健
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卫发〔2018〕7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梁委发〔2018〕36号)精神,进一步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化健康扶贫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基本医保、托底保障、大病专项救治、签
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 下简称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区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力争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出10%,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不低于90%,重特大疾病、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贫困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区内大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疾病监测网络覆盖所有贫困乡镇,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健康教育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少生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目标,为全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医疗健康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分类精准救治
1.强化信息精准核实。2018-2020年,每年由各乡镇组织核实辖区内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准确掌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核实核准因病致贫返贫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台账。2020年后,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区卫生计生委、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强化大病专项救治。2018年,在深入做好前期9种大病
专项救治基础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 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 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 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狭窄、耐多药结核病等共计26种为重庆 市梁平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到2020年力争达到30种以上,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大病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质控指标,组建区级专家组,接受市级专家组的临床指导,提升区级定点医院救治能力,确保区内就诊率达到 90%以上。(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 强化慢病签约服务。对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签约医生和团队制定个性化签约管理方案,建立健康档案,优化服务分工和流程,实施普通慢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分类管理。提供公共生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做好随访,动态掌握签约对象健康状况,根据病情及时转诊,引导合理就医。每年为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开展1次健康体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实施疾病综合防控
1.建立健全疾病监测网络。结合全区实际,做好流感、乙肝、
狂犬病等传染病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克山病等地方病监测工作,做好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监测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数据,继续完善相关疾病防控措施。(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开展艾滋病防治攻坚。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防艾知识知晓率,减少社会歧视。扩大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的发现感染者,及时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减少机会性感染,防止因病返贫。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感染者健康管理;为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并提供定期检测。(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做好结核病防治。按照“三位一体”防治新模式,加强结核病筛查,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优先向贫困结核病患者实施“集中服药”项目,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行动
1.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完成市里下达的筛查任务。(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大免费婚检的宣传倡导;继续开展免费48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对初筛阳性儿童进行确诊和随访,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早诊早治率;大力宣传重庆市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积极协助贫困家庭出生缺陷儿申报出生缺陷救助金。倡导优生优育,各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义诊宣传活动、孕妇学校讲课、孕产期保健等方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结合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因素。发挥乡村医生作用,进村庄、家庭、学校开展个性化卫生指导,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厨房、厕所、猪圈等达到基本卫生标准,促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实施
厕所革命,强力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公厕建设,完成三年改
造农村户厕1.57万户、改造建设农村公厕65座,确保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到 2020 年实现贫困乡镇饮水卫生监测全覆盖。(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区环保局负责)
(四)实施医疗托底保障
1.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将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全面
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缴费资助政策。对纳入民政重点救 助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给予70%资助。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一按当年一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予资助。对卫生计生资助对象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100%资助。对未纳入民政、卫生计生资助参保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脱贫人员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100%资助,已脱贫人员(享受政策)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50%资助。(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2.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年度救助限额内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3.严格管控医疗费用。按照确定定点机构、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三定”原则,规范农村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农村贫困人口原则上应在区内医保定点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严格执行转诊转院手续。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制定符合诊疗服务能力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控住院及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负责)
4.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区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设立贫困人口综合服务窗口。完善“一站式”结算平台的统合功能,实现医保、救助、基金、保险的一站式整合,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贫困人口身份信息自动识别,报销金额自动核定,自付费用一站式结算。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医疗保障效率,运用大数据服务健康扶贫科学决策。(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负责)
(五)实施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政府主体投入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条件,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全覆盖,基本医疗设备全覆盖,推进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为群众提供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和保健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具备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能力,能满足50个病种首诊需求,村卫生室具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慢病管理服务能力。(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每年提供招聘岗位20个左右;开展以全科医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大轮训,到 2020年实现基层培训全覆盖。用好用足市卫生人才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充实优惠政策,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医学类毕业生,尤其是儿科、妇产科、麻醉、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扎根基层,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开展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基层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完善医联体帮扶机制。加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实现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全覆盖,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采取派人常驻、临床指导、人员培训等方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实施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县抓落
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健康扶贫纳入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各相关区级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落实机构和人员对接相关工作。压实主体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抓好政策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区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健康扶贫投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等形式开展帮扶。卫生计生、财政、人力社保、扶贫等部门相互配合,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增量资金,打捆使用,强化资金使用效果。
(三)加强日常管理。实现健康扶贫工作日常管理规范化、
制度化。医保、扶贫、卫生计生等部门做好相关数据信息整合,
强化信息共享。组建重庆市梁平区健康扶贫工作办公室,安排专
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健康扶贫日常管理,做好经费保障。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专人维护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准确填报、及时更新、适时跟踪各项数据。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定期研判辖区贫困人口疾病分布、医疗费用结构,报销占比等,做好因病施策。开展健康扶贫干部培训,实现全区健康扶贫干部培训全覆盖。
(四)加强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持续推进相结合,
针对健康扶贫领域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不规
范,骗取套取扶贫医疗基金,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持续深入开
展专项治理,建立整改台账,挂单限时整改,坚决打击健康扶贫
领域的腐败。严格执行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既不降低标准,也不
吊高胃口。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健康扶贫开展情况,尤其是对国家和市级健康扶贫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督查评价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区卫生计生委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对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