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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3-00153 [ 发文字号 ] 梁平卫健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23 [ 发布日期 ] 2023-09-23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梁平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51岁,婴儿死亡率2.44‰,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0,公共卫生主要指标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顺应了人民群众健康新期待,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了由专业公共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3个,其中:医院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每千常住人口开放床位6.17张、执业(助理)医师2.23人、注册护士2.93人,每万人全科医师数4.74人。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区二级甲等医院2个,市级“美丽医院”1个,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个、乙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个、四星级村卫生室65个。全区建成2个医联体,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

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启动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和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哨点门诊)和肠道门诊。建成全区120调度指挥系统,并实现与市级对接。

(二)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亟待提升。疾控体系不健全,疾控机构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不足。平急结合、快速响应、协同共享机制亟需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足。

2.医防协同不足。医联体建设缺乏内涵,医疗与公卫脱节, “医疗-健康-公卫”未形成闭环,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

3.卫生健康资源分布不均衡。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但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等现象。优质资源缺乏,目前区域内无1家三级甲等医院。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比较薄弱。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医疗资源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4.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和产品发展相对滞后,健康新兴业态动能不足,多元办医格局尚需完善。

(三)形势与挑战

1.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注入新动能。发展国内大循环、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以及国家为应对疫情冲击、补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短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为梁平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有助于梁平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巨大潜能。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面临新挑战。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境外输入性传染病风险不断加大,公共卫生领域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公共安全未知风险增大的复杂局面。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3. 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持续释放,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现年轻化趋势,“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供给仍存短板,对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健康中国战略为引领,围绕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以系统整合为路径,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构建系统完备、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分级分类。与全区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相协调,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公益、可及规律,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资源配置标准。

2.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质量水平,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既立足平时需求,也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3.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预防为主,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联动,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4.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把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显著扩容。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偏远地区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维护公益性,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6.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持续深化医改,强化资源配置与价格、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的系统集成。破除制约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激励相容机制。

(三)规划目标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3岁,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

公共卫生防护网更加稳固。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加强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

医疗卫生实现高质量发展。以紧密型医共体为载体,在全区建立“1+5+5+N”整合型医共体服务体系。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配置结构更加优化,增加康复、精神、重症医学等领域床位配置,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达到 7.8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提升至4.8人。

中医药服务特色更加鲜明。建立中西医协同医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康复、治未病等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 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 35%以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中医馆。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更加优化。加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


专栏1       梁平区区域卫生“十四五”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现值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51

79.3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

提高

预期性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0.72

0.86

约束性

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人) 

0.08

0.18

预期性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0

100

约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5

每万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0.95

1.0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例(%)

8.8

100

预期性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93

7.85

预期性

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2.32

4

预期性

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张) 

0.78

1.2

预期性

康复床位(张) 

0.12

0.42

预期性

精神科床位数(张) 

0.31

0.62

预期性

重症床位数(张) 

0.03

0.06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23

3.6

约束性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93

3.8

约束性

11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0.7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4.74

4.8

约束性

13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5

1:1.6

预期性

14

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2

≤8.0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5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65

0.8

预期性

16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17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6

4

约束性

19

每十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72

6.0

约束性

20

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05

0.87

约束性

2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三、总体布局

(一)服务体系

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梯度配置医疗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综合监督等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3.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4.其他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床位配置

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85张,其中公立医院4.0张,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重点支持儿童、肿瘤、心血管、精神、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发展。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

专栏2       梁平区床位配置标准(2021-2025年)

机构类别

编制床位数(张)

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数(张)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全区

3051

5065

4.73

7.85

医院

1943

2630

3.01

4.08

其中:公立医院

1700

2180

2.56

3.38

公立中医医院

500

780

0.77

1.21

社会办医院

294

450

0.46

0.7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28

1635

1.59

2.5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80

600

0.43

0.93

其他医疗机构

50

200

0.08

0.31

到2025年,每千人口康复床位达到0.42张、精神科床位达到0.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达到1.2张,每万人口重症医学科床位达到0.06张。

专栏3       梁平区公办医院布局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机构名称

“十三五”规划编制床位(张)

现有编制床位(张)

实有床位(张)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张)

1

梁平区人民医院

1000

1000

900

1200

2

梁平区中医医院

500

500

569

780

3

梁平区妇幼保健院

100

80

90

200

4

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

200

99

330

400

5

梁平区失能老人护理院

/

50

50

200

6

梁平高新医院

/

/

/ 

200

专栏4       梁平区基层医疗机构布局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机构名称

现有编制床位(张)

实有床位(张)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张)

1

梁平区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5

20

25

2

梁平区金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25

20

3

梁平区仁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

100

60

4

梁平区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20

20

5

梁平区梁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0

180

250

6

梁平区新盛中心卫生院

50

100

80

7

梁平区柏家中心卫生院

25

30

30

8

梁平区礼让中心卫生院

40

66

50

9

梁平区虎城中心卫生院

60

77

80

10

梁平区屏锦中心卫生院

80

100

120

11

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

30

90

80

12

梁平区福禄中心卫生院

50

129

120

13

梁平区袁驿中心卫生院

60

80

100

14

梁平区大观镇卫生院

10

20

30

15

梁平区聚奎镇卫生院

16

60

50

16

梁平区七星镇卫生院

20

9

20

17

梁平区铁门乡卫生院

4

6

5

18

梁平区蟠龙镇卫生院

15

20

30

19

梁平区星桥镇卫生院

15

25

40

20

梁平区紫照镇卫生院

15

24

20

21

梁平区竹山镇卫生院

10

8

20

22

梁平区明达镇卫生院

10

70

50

23

梁平区复平镇卫生院

10

10

10

24

梁平区和林镇卫生院

15

60

50

25

梁平区碧山镇卫生院

16

50

50

26

梁平区安胜镇卫生院

15

23

20

27

梁平区石安镇卫生院

40

60

50

28

梁平区文化镇卫生院

10

10

10

29

梁平区龙胜乡卫生院

5

9

10

30

梁平区梁山街道城东卫生院

6

6

5

31

梁平区龙门镇卫生院

19

30

30

32

梁平区荫平镇卫生院

15

45

40

33

梁平区回龙镇卫生院

30

50

50

34

梁平区曲水镇卫生院

4

13

10

合计

1028

1028

1635

(三)人员配置

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人(中医类0.80人)、注册护士3.8人、药师(士)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6人、康复医师8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0.7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1人。

专栏5       梁平区人员配置标准(2021-2025年)

机构类别

卫生人员数(人)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注册护士数(人)

总数

每千人口

总数

每千人口

总数

每千人口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全区

4806

5990

7.02

9.28

1529

2325

2.23

3.60

2005

2455

2.93

3.80

医院

2359

2950

3.66

4.57

581

970

0.85

1.50

1044

1200

1.52

1.86

其中:公立医院

2045

2550

3.17

3.95

510

800

0.74

1.24

938

1050

1.37

1.63

社会办医院

314

400

0.49

0.62

71

170

0.10

0.26

106

150

0.15

0.2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187

2590

3.39

4

868

1200

1.27

1.86

873

1120

1.27

1.7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35

400

0.36

0.62

75

140

0.11

0.22

78

110

0.11

0.17



















(四)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严格审批手续,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背囊化装备等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专业救援车、卫星通讯、队员运输车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到2025年,每万人口配置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

专栏6       “十四五”期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

单位:台

区域

(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

(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三)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四)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

(五)直线加速器

(六)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2020年配置数

2025年规划数

梁平区

0

0

0

1

1

5

3

6

1

3

0

0

(五)技术配置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完善学科体系,打造精品专科,补强薄弱专科,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改革后,厘清相关医疗技术范围,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作为管理重点,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区人民医院加强渝东北区域肿瘤防治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以上(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级特色专科5个(中医特色专科2个)。打造国家名中医工作室1个。

(六)信息资源

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化服务网络,实施梁平智慧医疗提升项目。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促进“三医”部门网络互通和医共体内信息综合管理和应用。逐步建成以卫生健康云为支撑、数据为驱动、应用为核心、规范安全为保障的卫生健康新型数字基础支撑体系。建成区域病理、区域检验、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会诊“五大中心”,实现区域医疗协同。

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实施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区、镇、村三级疾控体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按照三级甲等疾控标准迁建区区疾控中心,建成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加强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成为川渝东北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室验室。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能。

专栏7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及标准化建设,升级并配备实验室相关设施设备,建成三级疾控中心和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

2.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

按编制足额配备区疾控中心机构人员。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6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0.18人。加强骨干人才培养,到2025年,实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有1名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所有新入职公共卫生医师上岗前均经过规范化培训。

(二)健全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网络

3.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

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临床药学等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并配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和至少1间负压手术室。全区可开放传染病病床不低于50张,区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区(ICU)病床。

4.筑牢基层传染病防治关口。

统筹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规范化设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检测、隔离、转运等处置能力。设置可转化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例达到100%。

专栏8       传染病疫情救治能力建设

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完成区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加大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的资金投入;加强区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规范化建设。

(三)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救治能力

5.全面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建立区级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的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设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快速精准甄别传染病爆发风险的能力,实现“被动监测”向“主动监测”转变。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应急预案能力、定期演练、定期培训机制。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备役”制度,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布局“医民融合”方舱设施。

6.健全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病床;乡镇卫生院设置急诊科或急诊室。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推进血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加强“120”网络站点和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有1台救护车接入重庆市院前急救120系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深化航空医学救援合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以上,3分钟出车率达到95%以上。加强应急背囊小分队伍建设,全区建设7支应急小分队,进一步提升装备箱组化、帐篷化、机动化水平。深化航空医学救援合作。

7.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和物资保障。

建设梁平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制定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备标准进行相关物资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落实“中心库-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三级医疗防疫物资常态化储备和定期轮换机制,建立高效运行、规模合理、动态调整的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体系。

8.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网络。

建立中西医协同应对重大疫情制度,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制定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建紧急医学救援中医专家组和中医卫生应急队伍,充分发挥中医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重要作用。

专栏9       医学应急能力建设

医学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的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设置急诊科,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深化航空医学救援合作。建设区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背囊小分队伍建设。

五、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网络

(一)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9.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推进以区人民医院三甲创建为引领的区级医疗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加强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区级卫生健康机构服务能力水平。争创川渝东北区域肿瘤防治中心,发挥区域内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胸痛、卒中、创伤急救、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

(二)全面推开“美丽医院”建设

10.升级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

到2025年,二级公立医院建成“美丽医院”。

以“美丽医院”建设为统揽,围绕“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聚焦“环境美”,提档升级就医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善区县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聚焦“服务美”,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医院管理提升行动、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加强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聚焦“人文美”,稳步提升人文环境。以患者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让公立医院更有文化温度。增进医患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特色鲜明医院文化,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风气。

(三)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1.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构建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达到3.50人。有序推进区域“三通”医共体建设,推动“纵联横合”和“区乡一体、乡村一体化”管理。

12.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到2025年,每个建制街道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和医技等科室设置。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的基本标准,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的推荐标准(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规划服务人口规模0.8—2万人应当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3.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到2025年,每个乡镇均有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 9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的基本标准,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的推荐标准(甲级乡镇卫生院)。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1个行政村只设置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低于800人或服务半径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在2500人以上或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的分室,人口较少或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到2025年,90%的行政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服务能力标准》的基本标准;每千服务人口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专栏10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整合优质资源,推进建设区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推进城市社区医院建设。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服务能力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的基本标准。

3.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开展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

(四)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14.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

落实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推动社会办医院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或专科诊所。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稳妥推进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

六、构建中医药服务网络

(一)推动中医特色快速发展

15.加强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争创三级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并加强建设。加强区中医医院脾胃、针灸、康复、骨伤、肛肠及中医护理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成2~3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鼓励区人民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35%以上。全区建立中医药服务联盟,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中医馆。全区建成3~5个市级精品中医馆。

七、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网络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6.建立健全托育服务网络。

建成具有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17.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区妇女儿童医院、区出生缺陷产前筛查中心,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建成1-2个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

18.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持续加强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规范医疗机构孕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配备孕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相关设施设备。增加妇产、新生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降低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19.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7人,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增至2.5张。以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

20.提升老年医疗多病共治服务能力。

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医院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老年医学科。

21.完善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2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积极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专栏11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网络建设

1.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区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妇幼保健院。

3.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推进2个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机构。

(四)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2.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完善职业健康“市—区—基层”防护网络,加强区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床位。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2025年,至少1所区级医院完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尘肺病康复站覆盖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强化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23.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成立心理干预专科。加强基层精神疾病防治人员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个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甲级乡镇卫生院均设立精神(心理)科,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和1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到2025年,每个街道和乡镇每8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拥有1名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完善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专业培训、技术准入和考核制度,全面提升人员能力和技术水平。

24.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落实“市—区—镇街—村社”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到2025年,50%以上的街道和乡镇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30%以上的村社设立心理辅导室;85%以上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在监管场所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专栏12                职业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职业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区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

2.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市—区—镇街—村社”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六)发展康复医疗及健康教育服务网络

25.支持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范化、连续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设康复科。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逐步建立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实施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推进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鼓励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八、深化关键领域改革

(一)学习借鉴福建三明医改经验

26.强化医改组织领导,全面总结评估改革成效,加强医疗领域改革试点经验总结复制推广。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共体“三通”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落实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二)统筹区域卫生健康协调发展

27.认真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总体方案、“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决策部署,深化与川渝毗邻地区医疗服务交流合作,构建公共卫生协作体系,健全传染病防控联动机制,支持医联体建设和跨区办医。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化与国内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

(三)强化平急结合医防协同机制

28.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预留冗余空间,提高设施设备和人员平急转化能力。落实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和应急腾空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机制。推进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信息互通共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人员柔性流动。以区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协调机制,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疾病监测、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四)强化工作机制建设

29.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导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三通”区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医共体内优质专科诊疗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实现区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于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重塑基层服务模式。政府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

九、强化支撑保障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0.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四血”工作法和医改为载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个一批”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和农村卫生人才定单定向式培养工程。通过“百万英才兴重庆”、“绿色通道”等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及一流团队,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卫生人才队伍。持续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基层紧缺卫生技术人员、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名中医“师带徒”“老带新”“强带弱”工程。聚焦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引进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200人(含临床规培本科生,中医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5~10名,预防医学5名),培养市级名中医2名。

(二)加快数字健康发展

31.夯实卫生健康数字化基础设施,全面支撑多种数字化医疗卫生服务新场景,赋能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家庭健康、人口监测、药品保障、监督管理、科研人才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加快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加快公共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的智能化改造,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推动健康档案提质升级,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加快居民全周期健康信息管理。推广可穿戴设备应用,促进健康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

专栏13                数字健康能力建设

1.智慧医院创建项目:区级人民医院建成四级“智慧”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女儿童医院创建三级“智慧医院”。

2.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赋能行动。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建成2家互联网医院。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3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配置,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配备,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执法监督队伍。完善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加强执法车辆标准化配置。到2025年,全面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卫生监督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实现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面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十、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主导作用,把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发展规划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与医疗卫生资源提给的重大问题,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以及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积极扩大卫生筹资渠道,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杜绝医疗卫生机构负债建设。

(二)深化部门联动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人力社保、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规划部门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医保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实施

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作用,维护规划权威性,减少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合理规划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卫生均衡发展,从总体上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资源配置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

(四)强化监督评价

区域卫生规划要与本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相衔接。区域卫生规划须由市级专家组论证通过后,经过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上下协调统一,增强系统性和权威性。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开展规划的阶段性评估,根据阶段评估结论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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