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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60F/2026-00031 发文字号 星桥府发〔2026〕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星桥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2026年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4-28
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60F/2026-00031
发文字号 星桥府发〔2026〕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星桥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2026年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4-28

各村(委员会,相关室、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2026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

  202635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2026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对国家生态太文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都有重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减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

(二)适用范围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直接组织指挥或督促指导扑救的森林火灾,以及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组织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保障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凡我镇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首先由村就近就地组织力量展开扑救,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给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电话:53686030,再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扑救。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

5.快速反应,及时调动。发现火情后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火情报告

森林火情实行归口报告制度,即各村发生的森林火情,应立即向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报告,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立即转达给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统一按规定程序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必须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1小时内未控制火势的森林火灾;

2.威胁厂矿区、居民区或输电、输气设施及危险物品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威胁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4.跨乡镇的森林火灾;

5.造成1(1)以上死亡或2人(含2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6.需要区级及毗邻乡镇增援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构

在启动本预案处置森林火灾时,成立星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启楷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应急副镇长袁野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警务室、镇卫生院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为成员。指挥所下设综合调度组、应急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四个工作组。

(二)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综合调度组:由宣传统战委员袁纵情同志任组长,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人力、物资、医药、食品及车辆等组织调配;及时传达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扑火救灾的指示精神,汇总各方面情况,起草综合情况报告。

2.应急扑救组:由副镇长袁野同志任组长,星桥镇警务室、镇平安法治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镇应急队为成员。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扑救处置工作,制定扑救方案、监测火情动态、保障扑救安全及技术指导,分配扑火人员、扑火物资及食品交接,设置路标、安排引导人员将扑火队伍引导到指定扑火地域,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3.后勤保障组:由组织委员谭锦绣同志任组长,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民生服务办、便民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供应食品、饮用水、照明设施、油料、医疗等物资,调动医院医护人员,抢救扑火伤员。

4.善后处置组:由人大主席黄运河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查灾情、查处火灾案件,转移、安抚、安置受灾村民等森林火灾扑救善后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分级响应

1.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2.毗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与相关乡镇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先期处置

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人员和事发地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由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

2.逐级指挥: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下级必须执行上级命令。

3.分区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采取分片、分段组织指挥扑救。

(四)扑火原则

1.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科学扑救方法及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严禁组织老人、体弱多病人员、残疾人员、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火。

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根据火场形势,采取阻隔扑救等多种手段。在扑火战术上,采取阻、打、清相结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等方法,快速高效地扑灭火灾。

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调度使用上,坚持当地扑火应急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

4.分工负责:实行分组划片、分段包干进行扑火、火场清理、火场看守责任制。

(五)信息处理

镇应急扑救组必须每10分钟向镇综合调度组报告一次扑救进展情况,镇综合调度组每10分钟向镇主要领导报告一次火情动态,需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每半小时报告一次火场综合情况。

(六)医疗救护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村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到扑火现场开展救护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时,医疗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现场医护人员紧急施救后立即护送到就近医疗部门进行治疗。死难者由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七)人员组织

扑火人员以镇应急队员、当地群众、民兵、护林员、机关干部、驻镇(镇属)单位职工等组成。

若需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八)火案查处

荒火案件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负责查处;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区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重大森林火灾以上案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查处。

(九)应急结束

火灾扑灭后,经应急扑救组检查验收,安排足够人员清理和看守火场,其余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四、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区林业局相关人员开展灾情调查。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由善后处置组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灾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建设。

(三)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及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其它

(一)严格奖惩制度。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服从命令,忠于职守,英勇抢险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见火不救、见火不报而造成森林火灾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二)参加扑火的人员工资、差旅费按《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解释,本预案经镇政府审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报梁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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