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新盛府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新盛镇2024-2025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新盛府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新盛镇2024-2025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盛府发〔2025〕1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盛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
工作方案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一项硬任务。
2024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袭击,因灾造成受灾人口3818人。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4〕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应救尽救,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本次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需衣被救助的可视困难情况给予每人1-2床棉被或棉衣救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受灾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资金来源及分配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应急局已下拨的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5.9万元【梁平财发〔2024〕668号】。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本次救助资金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系统”审批,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请各村(社)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
附件:
新盛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村(社区) |
户数 |
需救助人数 |
分配资金(万元) |
备注 |
乐都社区 |
41 |
84 |
2.6 |
|
新盛村 |
4 |
6 |
0.16 |
|
联盟村 |
29 |
47 |
1.3 |
|
永兴村 |
67 |
81 |
2.18 |
|
万炉村 |
45 |
79 |
2.15 |
|
三河村 |
42 |
67 |
1.8 |
|
高升村 |
31 |
61 |
1.8 |
|
银杏村 |
4 |
4 |
0.11 |
|
铁树村 |
20 |
39 |
1.05 |
|
金刚村 |
38 |
76 |
2.05 |
|
五福村 |
18 |
37 |
0.7 |
|
黄桷社区 |
0 |
0 |
0 |
|
合计 |
339 |
581 |
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