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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64720Y/2026-0003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梁平区新盛镇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26-06-08 发布日期 2026-06-08
索引号 11500228733964720Y/2026-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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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梁平区新盛镇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26-06-08
发布日期 2026-06-08

梁平区新盛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慧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一项硬任务。2025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袭击,因灾造成受灾人口1772人。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5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应救尽救,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建议把控以下标准:一般户150—400元/人,因受灾严重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提高救助标准的可向镇平安法治办提出申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受灾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150600元/人。

四、资金来源及分配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应急局已下拨的2025-2026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5.759万元【梁平财发〔202612号】。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本次救助资金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系统审批,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附件:新盛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26116


附件:

新盛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村(社区

户数

需救助人数

分配资金(万元)

备注

乐都社区

31

54

1.49


新盛村

19

34

0.95


联盟村

33

49

1.35


永兴村

42

72

1.979


万炉村

44

54

1.49


三河村

42

71

1.95


高升村

26

41

1.13


银杏村

16

19

0.53


铁树村

28

59

1.62


金刚村

39

75

2.0


五福村

38

46

1.27


合计

358

574

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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