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17-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17-03-13 | 发布日期 | 2017-03-13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17-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公示 |
成文日期 | 2017-03-13 |
发布日期 | 2017-03-13 |
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公示
梁平安监公〔2017〕1号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办〔2015〕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区政府批复的《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联系人:何传明;联系电话:13983558773
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乡镇(街道、园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含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12月20日前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局执法大队黄科处。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17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监督检查计划
3.2017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17年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2017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6.2017年考试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一般事故,努力实现非煤矿山零死亡。
(二)继续推动露天小矿山整合重组,推动地下矿山整顿关闭,调整优化矿山机构。确保安全条件差,保障能力弱的小矿山停产到位,关闭到位。
(三)按照市安监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长期停产矿山专项整顿、拟关闭矿山安全作业条件专项治理以及地下矿山防冒顶片帮事故专项整治。
(四)继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现实危险性较高的矿山实行重点防控,重点检查,由专家诊断,严格执法。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分别是:阳明胜(副局长)、钟武远、屈川林、肖祖清。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附表1中进行明确。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7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88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上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其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隐患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非执法工作日:14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严格执法,刚性落实,重在整改,注重失效。采取专家会诊,监督检查,整改复查,提档升级。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为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1.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分类。
(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4)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5)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6)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7)露天矿山未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原则,对开采矿物的围岩、表土及砾石进行先期剥离的。
(8)露天矿山企业破碎机台、料仓等附属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
(9)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
(10)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
(11)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
(12)地下矿山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没有采取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等措施的。
(13)地下矿山未制定和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操作制度的。
(14)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
(15)地下矿山未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水害、顶板、提升装置、机电设备以及“六大系统”建立安全检查监测制度措施的。
(16)石油天然气采输企业防吊装、防火灾、防触电等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
(17)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以及紧急避险和救援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18)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后继续从事勘查、建设、生产、经营的。
(2)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以及不同矿山井下巷道相互贯通的。
(3)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及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未履行规定程序擅自复产复工的。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建设,已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予以关闭仍继续从事生产建设,以及以整合名义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批复进行建设的,以及未经验收通过擅自进行生产的。
(6)增划资源或扩规后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7)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外包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或者将工程外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承包单位的。
(8)发现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不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
(9)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10)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和不履行事故报告责任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五、具体安排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5]38号)文件要求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1.在72家非煤矿山企业中, A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C级企业和暂未评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两次;D级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延期换证、搬迁矿山、停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不定期检查。(见附件1)
附件(1)
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碎石矿山(共30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状况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1 |
梁平县凯林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A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 |
海螺水泥石灰岩矿山 |
正常生产 |
A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 |
梁平县福珠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A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4 |
梁平县顺鑫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5 |
梁平县青垭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6 |
梁平县古洞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7 |
梁平县蟠龙山有限责任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8 |
梁平县鑫兴采石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9 |
梁平县新益石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0 |
梁平县旺盛石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1 |
梁平县东升采石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C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两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2 |
梁平县同心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C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两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3 |
梁平县兴跃建材有限公司 |
正常生产 |
每季度检查两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4 |
梁平县四方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正常生产 |
每季度检查两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5 |
梁平县铁门乡铁峰建材厂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6 |
梁平县博隆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7 |
梁平县福禄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8 |
梁平县辅宏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9 |
梁平县竹海石业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0 |
梁平县屏锦镇鸿发石料厂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1 |
梁平县屏锦镇鸿盛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2 |
梁平县红光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3 |
梁平县双凤石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4 |
梁平县龙胜乡公平碎石厂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5 |
梁平县兴隆石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6 |
梁平县鸿泰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7 |
重庆吉义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8 |
梁平县玉龙石材有限公司 |
搬迁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9 |
梁平县建达石材有限公司 |
搬迁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0 |
梁平县理石建材有限公司 |
搬迁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二)山砂企业(共5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状况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1 |
海螺水泥砂岩矿山 |
正常生产 |
A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 |
梁平县屏锦镇宏利采砂场 |
正常生产 |
每季度检查两次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 |
梁平县屏锦镇柏树采砂厂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4 |
梁平县丰盛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5 |
梁平县平安采沙厂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三)页岩矿山(共15家)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状况 |
执法检 查频率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1 |
梁平县梅花建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 |
梁平县柏家镇俱进页岩砖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 |
梁平县金砖建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4 |
梁平县鑫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5 |
梁平县和林镇鸿运页岩砖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6 |
梁平县回龙镇传丰页岩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7 |
梁平县福禄天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8 |
梁平县仁贤镇齐心页岩砖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9 |
梁平县巾帼建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1 |
梁平县紫照顺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2 |
梁平县大互建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3 |
梁平县白洋建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4 |
梁平县云龙镇宝花建材有限公司 |
采矿证到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5 |
梁平县仁和建材有限公司 |
采矿证到期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四)地下矿山(共14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状况 |
执法检查 频率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1 |
梁平县坤明石膏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 |
梁平县屏锦镇福源石膏有限责任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 |
梁平县屏锦镇银山石膏矿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4 |
梁平县马山石膏矿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5 |
梁平县宏炜石膏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6 |
梁平县屏锦镇龙源石膏矿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7 |
梁平县强胜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8 |
梁平县友好石膏有限责任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9 |
梁平县屏锦镇鹏原石膏矿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0 |
梁平县天源石膏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1 |
梁平县铁门乡石膏矿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2 |
梁平县飞宏石膏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3 |
梁平县柏胜建材有限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14 |
竹山镇石膏公司 |
停产矿山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五)条石企业(共8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 |
责任 领导 |
1 |
梁平县鸿胜建材有限公司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2 |
梁平县永安条石厂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3 |
梁平县文化萧鸿条石厂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4 |
梁平县七星镇七星石材场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5 |
碧山镇鸿乐石材有限公司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6 |
梁平县胜华石材有限公司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7 |
梁平县鑫顺石材有限公司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8 |
梁平县永锋石材有限公司 |
条石 |
不定期检查 |
安监科 |
阳明胜 |
附件2
2017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监督检查计划
《说明:一、2家危化生产企业和4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每季度检查1次;半年聘请专家诊断1次; 二、35个加油站半年检查1次,一年聘请专家诊断1次;三、9个危化经营门市半年检查1次》
检查 时间 |
被 检 查 企 业 | ||
危化生产企业 |
加 油 站 |
危化经营门市 | |
1 季 度 |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 重庆三奇青蒿公司、 梁平县新合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创兴凤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梁平县喜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与专家一起检查) |
鸿运、蟠龙、新店子、福禄、柏家、大观、铁门、金带、和林、龙溪、荫平、合兴、文化、新盛、龙门、明达、礼让、鸿福、永和 |
梁平县前锋氧气充装站 梁平县公民气体经营部 梁山镇大河坝暗桥氧气门市 红江氧气经营门市 梁平县鹏诚兴不锈钢经营部 |
2 季 度 |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 重庆三奇青蒿公司、 梁平县新合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创兴凤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梁平县喜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梁平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啄子岩、城西、扈家巷、开发、福德铺、长龙、聚奎、七桥、屏锦、回龙、大垭口、七星、中石油碧山、碧山、胡天桥 |
梁平县前锋氧气新盛经营部 梁平县屏锦镇鼎发气体经营部 梁平县屏锦东方气体经营部 重庆迅驰化工有限公司 |
3 季 度 |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 重庆三奇青蒿公司、 梁平县新合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创兴凤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梁平县喜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与专家一起检查) |
鸿运、蟠龙、新店子、福禄、柏家、大观、铁门、金带、和林、龙溪、荫平、合兴、文化、新盛、龙门、明达、礼让、鸿福、永和 |
梁平县前锋氧气充装站 梁平县公民气体经营部 梁山镇大河坝暗桥氧气门市 红江氧气经营门市 梁平县鹏诚兴不锈钢经营部 |
4 季 度 |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 重庆三奇青蒿公司、 梁平县新合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创兴凤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梁平县喜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梁平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啄子岩、城西、扈家巷、开发、福德铺、长龙、聚奎、七桥、屏锦、回龙、大垭口、七星、中石油碧山、碧山、胡天桥 |
梁平县前锋氧气新盛经营部 梁平县屏锦镇鼎发气体经营部 梁平县屏锦东方气体经营部 重庆迅驰化工有限公司 |
附件3
2017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督
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维护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良好经营秩序,实现零事故零死亡。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人员有4人,分别是:李宁、刘君、肖朝薇、许能平。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00天。
(三)实施行政许可:16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4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34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5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0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地域位置、经营妆况,将零售点分为两类,一类为与周边其它区县交界的零售点,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二类为除一类外的其它零售点,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
2.按照供销淡旺季的原则,对与周边其它区县交界的零售点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共检查零售点78家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云龙、回龙、曲水、碧山、紫照、复平、石安、铁门等重点乡镇的部分零售点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是否入柜,专柜与其他柜台是否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2)门市是否存在火源,是否配备灭火器两具,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两张;
(3)门市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4)门市内是否使用明刀明闸(插座),电器线路是否裸露,是否安装防爆灯具及防爆开关(防爆灯具设置防护罩);
(5)零售经营者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
(6)零售经营者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是否销售违禁产品;是否销售超标产品。
(7)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是否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是否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8)零售经营者是否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9)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是否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10)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是否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1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一季度:复平乡、云龙镇、梁山街道、大观镇、石安镇、曲水镇、紫照乡。
二季度:铁门乡、礼让镇、福禄镇、明达镇、屏锦镇、龙胜乡、七星镇、双桂街道、新盛镇。
三季度:荫平镇、虎城镇、袁驿镇、竹山镇、文化镇、回龙镇、仁贤镇、蟠龙镇、龙门镇、合兴镇。
四季度:和林镇、星桥镇、安胜乡、柏家镇、碧山镇、聚奎镇、金带镇。
2.专项监督检查。
2017年12月份:回龙镇黄良菊、黎克然、刘昌忠、刘小成、刘永菊、罗晓斌、罗宗坤、谭丙秀、唐冬梅、唐昭平、吴德录、彭勇、田明扬、田德琼、黄建元、华官成、曾燕、黄存会烟花爆竹销售点。
2018年1月份:大观镇王克明、杨君安烟花爆竹销售点,复平乡蒋吉才、蒋继利烟花爆竹销售点,铁门乡陈忠文、贺仕坤、李柳连、吕其九、毛福春、田传斌烟花爆竹销售点,曲水乡黄大碧、罗世清、龙道蓉烟花爆竹销售点,石安镇蒋素兰、邓家芳、郎明云、陶平、莫屈波、刘治兰、高传奉、陶见华烟花爆竹销售点。
2018年2月份:荫平镇陈川、贺勇霞、沈中凡烟花爆竹销售点,云龙镇刘惠、吕正洪、彭万军、肖长进、曾宪书烟花爆竹销售点,紫照乡陈鹏、罗长胜、刘韩烟花爆竹销售点,新盛镇唐真美烟花爆竹销售点,梁山街道唐高会、王登卫烟花爆竹销售点。
3.随机抽查
一月份:随机抽查5家。
五月份:随机抽查5家。
七月份:随机抽查5家。
九月份:随机抽查5家。
十一月份:随机抽查5家。
附件4
2017年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防尘、防毒、防噪重点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要求,全面规范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重点企业、重点危害、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整治,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用人单位出现群发、频发职业病事件,确保全市职业卫生工作形势稳定好转。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人员有4人,分别是戴启中、王翔、谭丽、汤银燕。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日/人=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4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86天,包括职业卫生行政审批(许可)26天;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或事故查处10天;职业卫生举报查处18天;参与同级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同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90天;重大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等51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44天;开展机动执法36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11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78天,包括机关值班18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75天;病假、事假24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6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75天;参加党群活动26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每家企业检查和复查各1次,每一次需要2个工作日,每检查和复查一家企业需要4个工作日。2017年共有24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纳入2017年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为28家。其中,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12家,纳入专项检查计划10家,纳入随机抽查6家(抽查对象暂不确定)。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点监督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并于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实验室、档案资料等三个规范要求,采取实地查验、报告审查、企业印证等方式,检查该机构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技术服务规范运行和检测评价报告质量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240天)
1.日常监督检查。
一月份:重庆华兴橡塑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月份:梁平奇爽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月份:重庆咪兔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四月份:重庆悍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月份:梁平天胜电子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六月份:重庆捷尔士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月份:重庆奇奇食品厂,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八月份:重庆金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九月份:重庆市金福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月份:重庆上口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一月份:重庆欧美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二月份:重庆融康包装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与管理(含劳务外协用工);6个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2.专项监督检查。
一月份:梁平吉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搅拌、装车岗位粉尘整治情况;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与个体防护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含劳务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情况。
二月份:重庆利财管道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装袋、装车岗位粉尘整治情况;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与个体防护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含劳务工);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
三月份:梁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装袋、装车岗位粉尘整治情况;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与个体防护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含劳务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情况。
四月份: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五月份:梁平迎博套装门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六月份:梁平佑星门厂,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七月份:重庆生博饲料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八月份:重庆国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九月份:重庆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十月份:梁平大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检查和复查各1次,检查内容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现场检测、评价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体检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危害现场防护管理情况;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情况;档案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
3.随机抽查。
将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查6家企业进行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执法。
附件5
2017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中心,以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通过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做到应急管理工作五到位(即:预案编制备案到位、预案演练到位、应急投入到位、应急培训到位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由处置向预防、由应急向常态转变,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2人:何洪祥、甘欣。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9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206天,包括应急预案优化、评审、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备案、造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审核、应急平台数据录入、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检查、对区应急专家考核等;区级应急演练及指导镇乡(街道)级应急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急)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机动执法;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06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2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会同当地镇乡(街道)安监办(科)监管人员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实施。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或救护协议签订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实施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4.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日常管理情况。
(三)计划安排对以下企业在2017年度进行一次应急管理执法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16家非煤矿山生产企业。
梁平县凯林建材有限公司、海螺水泥石灰岩矿山、梁平县福珠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顺鑫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青垭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古洞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蟠龙山有限责任公司、梁平县鑫兴采石有限公司、梁平县新益石材有限公司、梁平县旺盛石材有限公司、梁平县东升采石有限公司、梁平县同心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兴跃建材有限公司、梁平县四方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海、螺水泥砂岩矿山、梁平县屏锦镇宏利采砂场。
2.监督检查2家危化生产企业。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重庆三奇青蒿公司。
3.监督检查4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
梁平县新合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创兴凤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梁平县喜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4.监督检查35个加油站。
鸿运、蟠龙、新店子、福禄、柏家、大观、铁门、金带、和林、龙溪、荫平、合兴、文化、新盛、龙门、明达、礼让、鸿福、永和、梁平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啄子岩、城西、扈家巷、开发、福德铺、长龙、聚奎、七桥、屏锦、回龙、大垭口、七星、中石油碧山、碧山、胡天桥。
附件6
2017年考试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时 间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一季度 |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家 危化生产企业3家 |
二季度 |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3家 危化经营企业2家 |
三季度 |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危化加油站3家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家 |
四季度 |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家 危化生产企业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