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17-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03-14 | 发布日期 | 2017-03-14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17-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7-03-14 |
发布日期 | 2017-03-14 |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制定安全生产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志着安全生产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意见》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形势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蓝图。《意见》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既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要将其作为安全生产战线的一件大事,切实增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相关工作抓实抓细。
二、扎实开展《意见》学习宣贯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要旨,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方向。要把握目标和问题两个导向,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问题导向的推动作用,出实招、求实效,不断破解安全生产难题,不断向着既定目标迈进。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要组织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努力使《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筑牢思想。三是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梁平报、梁平政府信息网等公众媒体,采取设立专栏、展板、赶场日宣讲、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优秀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意见》贯彻落实的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7〕6号)已将《意见》的一些改革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紧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意见》落实的有效合力。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对照《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并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工作力量,要按照《意见》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动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
四、严格开展《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导检查
区安委办将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把《意见》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第一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暗访督查考核内容。二是建立督查机制。由安委会办公室不定时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抽查,对《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三是建立报送机制。2017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至少报送宣传贯彻《意见》的信息1篇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