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处罚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文书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备注 |
| 重庆市梁平区吉美嘉建材有限公司 |
915002********F873 |
(梁平)应急罚〔2025〕7号、(梁平)应急罚〔2025〕7-01号 |
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部分第一节序号26一档“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发现有1人次的” |
给予警告,公司处罚1.3万元,个人处罚0.2万元 |
2025/08/20 |
|
| 梁平区陈涛烟花爆竹零售店等违规行政处罚案 |
925002********158A |
(梁平)应急罚〔2025〕5号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1、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三十五条第一项:“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一)项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的规定。2、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规定 |
1、该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陈涛变更经营场所,并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行为;2、该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陈涛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B级产品7件。 |
2025/03/20 |
|
| 梁平区唐一万烟花爆竹经营部 |
925002********2T4Q |
(梁平)应急罚〔2025〕4号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三十五条:“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一)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的规定 |
该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唐思燕在经营门市后面无人居住的房屋内储存并销售217件型号不一的烟花爆竹,并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 |
2025/02 /28 |
|
| 重庆市海能达石油有限公司 |
915001********CU62 |
(梁平)应急罚〔2025〕6号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八十条第二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应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该加油站站内设置的紧急切断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
2025/02 /08 |
|
| 四川中能海晶贸易有限公司梁平区大垭口加油站 |
915002********JM16 |
(梁平)应急不罚决字〔2025〕危化第1号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该加油站变更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未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
2025/7/25 |
|
| 梁平区夏正燕烟花爆竹零售店 |
925001********1K7G |
(梁平)应急罚〔2025〕12号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三十五条第(二)项:“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的规定 |
该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 |
2025/09 /17 |
|